谈写作(第2/7 页)

开一箱冰冻鲷鱼,把我的手按在冰块里。《百年孤独》就是根据这个形象开的头。

门:在这部小说的第一句话里,你把这两件事合并在一起了。确切地讲,你是怎么写的?

加:“多年以后,面对枪决执行队,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一定会想起他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

门:一般来说,你非常重视一本书的第一句话。你对我说过,第一句话常常比全书其余部分都要难写,费时间。这是什么原因?

加:因为第一句话很可能是成书各种因素的实验场所,它决定着全书的风格、结构,甚至篇幅。

门:写一部长篇小说,你要用很长时间吧?

加:光是写,倒不用很长时间,那很快。《百年孤独》我不到两年就写完了。不过,在我坐到打字机旁动手之前,我花了十五六年来构思这部小说。

门:《族长的秋天》你也用了这么长的时间才酝酿成熟。那么,你是酝酿了几年才动手写《一桩事先张扬的凶杀案》的呢?

加:三十年。

门:为什么用了那么长时间?

加:小说中描写的事情发生在一九五一年,当时我觉得,它并不适合作为长篇小说的素材,只能用来写篇新闻报道。但那时候,在哥伦比亚,新闻报道这种体裁还不太流行,而我又是一个地方报纸的记者,报社对这类事情可能不感兴趣。几年之后,我开始从文学的角度来思考这件事。但是,只要一想到我母亲看到这么多好朋友,甚至几位亲戚都被卷进自己儿子写的一本书里会不高兴,我就又犹豫起来。不过,说实话,这一题材只是在我思索多年并发现了问题的关键之后才吸引住我的。问题的关键是,那两个凶手本来没有杀人的念头,他们千方百计地想让人出面阻止自己行凶,结果事与愿违。这么做是万不得已,这就是这出悲剧唯一的、真正的新奇之处,除此之外,这类悲剧在拉丁美洲相当普遍。后来,由于结构方面的原因,我又迟迟没有动笔。事实上,小说描写的故事在案件发生之后大约二十五年才算了结。那时候,丈夫带着曾被遗弃的妻子回到镇上。不过,我一直认为小说的结尾必须要有行凶过程的细节描写。解决的办法是让讲故事的人自己出场(我生平第一次出场了),他能在小说的时间结构中自如驰骋。这就是说,事隔三十年之后,我才领悟到我们小说家常常忽略的事情,即真实永远是文学的最佳模式。

门:海明威说过,对一个题材既不能仓促动笔,也不能搁置过久。一个故事装在脑袋里那么多年也不动笔写出来,你不着急吗?

加:说实话,如果一个想法经不起多年的冷遇,我是绝不会有兴趣的。而如果这个想法确实经得起考验,就像我写《百年孤独》想了十八年,写《族长的秋天》想了十七年,写《一桩事先张扬的凶杀案》想了三十年一样,那么,到时候就会瓜熟蒂落,我就写出来了。

门:你记笔记吗?

加:从来不记,除了一些工作记录。积多年的经验,我认为,要是记笔记,就会老想着记笔记,顾不上构思作品了。

门:你修改得多吗?

加:在这方面,我的工作有了很大的变化。我年轻的时候,往往一口气写完,然后打几份出来,进行修改。现在我边写边改,一行行地改,这样写一天,我的稿纸干干净净,没有涂改勾画,差不多可以送交出版社了。

门:你撕了很多稿纸吗?

加:不计其数。我先把一张稿纸装进打字机……

门:你总是打字吗?

加:是的,我用电动打字机。如果出了错,或者对打出来的内容不太满意,或者只是打错了字,不管是由于我自己的坏习惯、癖好,还是由于过分审慎小心,我会把稿纸撤下来,换上一张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