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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这事儿有反转!大!反!……

“超过百年的老参吗?”

“那岂不是都修成人形了?”

二十年生的人参效力已经很强了,百年的人参更是不在话下。

大家之前谁都没有见过这种长了超过一百年的人参,只是平常听人提过一两句,所以当沈万山将布包拿出来时,周围的人全都挤了过来,想要一睹这“百年人参”的真面目。

沈妙也想看一眼,看看家里什么时候有的这么贵的参了,结果上凑上前,就被沈万山给瞪了回去,“这么多人呢,你在这儿挤啥挤?”

“我……”

“我啥我?上一边去,天天在家守住还没看够啊,还凑这热闹?”

沈妙:???

我啥时候在家守着百年的人参看了?!

沈妙刚要开口为自己分辨几句,沈万山的眉头微微一皱,瞬间就把她要说的话给压了回去。

好歹是亲爷孙,又是跟在爷爷身边学了二十来年的医,有时候两人之间无需多言,只一个眼神就能明白对方的用意。

在一众的目光和摄像机镜头之下,沈万山小心翼翼地打开了那一层层包着的小布包。

只见里面装着的是几根短短的参须,还有几片干燥的参片,不知道是不是被布包压到的缘故,参片和参须都是断的,但是因为和身子只隔了一层布,经过体温的加热,能闻到一股很浓郁的清香。

那是独属于人参的香味,细闻还能从中品到一丝丝的苦味。

“这么是……碎的?”

看着他的手心里只有一点人参的边角料,张荣问道。

沈万山不急不缓地解释说:“人参被摘下来后不妥善保存的话就会变质失效,把它制成这样的参片可以保存得久一点。”

扛着摄像机的人将镜头推近,给了参片一个近景特写。

“药店的人也这么说,”张新军跟着说道,“不过我们一般还是买整个的,毕竟晒干的参片里面或许会掺了假,所以……”

意识到自己的话可能有些冒昧,张新军连忙补充道,“不不不,您别误会,我没有怀疑您的意思,我是说……”

“没事没事,”沈万山没有在意,而是爽快地摆摆手,“我这绝对是在地里正经长了超过一百年的人参,不信的话,咱们这儿有这么多能人呢,让大家伙都看看,少一年,我直接把医馆赔给你。”

沈妙:……

在听到沈万山打包票的那一刻,沈妙差点给他跪了。

爷,咱不是说好来治病救人的吗?你怎么也开始在这儿招摇撞骗了啊!

随后沈万山果然捧着那几根碎人参片给大家看。

梁旭大概扫了一眼,并没有仔细地拿起来看,“我不太懂这些中药材,还是给其他老师们看看吧。”

“我来看一下?”

王云峰轻轻拿起一根须子,有模有样地从鼻子前快速划过,细品着参须的味道,随后又用手指轻轻地捻搓了一番,“是百年的没错,应该是一百一十三年或者一百一十四年的。”

随后他恭敬地把参须放回去,向沈万山求证道:“不知道我说得对否?”

“具体的不知道,但是应该是一百一十年出头的。”说着,沈万山一脸崇敬地冲他竖起一根大拇指,“真不愧是修道的大师,王云峰道长真是高人呐!”

“哪里哪里。”

王云峰抚着自己的须,模样好不得意。

等张荣手上的疼痛缓过来一会后,她也跟着凑热闹鉴定起了他手里的参片。

“嗯,不愧是超过一百年的人参,都已经被摘下这么久了,我还能感受到它的灵气,”比起王云峰,张荣的表情更加夸张,“别看只有这么一小撮,就着一点的药效都比普通的整颗人参强得不止一星半点呢!”

瞧她这么给自己捧场,沈万山笑着从其中折下了约摸着指甲盖一半的一截,客气地交给她,说:“您刚才被咬得这一下可不轻,快含一点补补气血吧。”

“好,好好好!多谢沈大夫了!”

接过那一小截人参的时候,张荣的眼睛都在冒光,小心地放在舌头底下含着,约摸着一两分钟的

功夫,刚才还疼得浑身发抖呢,不仅恢复了过来,精神头也比今天来时更好了。

“这绝对是百年人参!劲儿就是大,补得我都快遭不住了!”

一旁的沈妙看她那夸张的表情,不由得暗自感叹道:张荣不愧是靠着洒“太上老君炼丹炉煤灰”来骗人的,这演技就是比一般人的高。

有这演技,天天在村里头骗人多屈才啊,应该去电视台拍电视剧、拍电影,多少能捧几座奖杯回来给家里争光。

瞧他们一个个那故作惊叹的模样,要不是沈妙早就知道真相,还真会被他们的这一番做派给唬过去。

什么百年人参,就是普通的参片冒充的!别说一百年了,连十年都没有,估摸着是刚有药效就从地里被拔出来做成片儿了!

沈万山知道年份不同的人参在大小和形状会有差别,所以特意在布包里就把它捻碎了,这样就没那么轻易被人识破。

不过,他显然是高估了这帮骗子的实力,别说他们没有看出真假了,甚至连人参里面掺了那么一星半点的党参都没看出来。

又是一百一十三年,又是灵气充足,呸!这还不是骗子吗?!

将参片放在桌子上,沈万山意味深长地叹了一口气:“怎么样,这下可以相信了吧?用我这参,绝对比去药房里买来的参管用。”

“谢谢沈大夫,这参得多少钱?我,我们一定一分钱不少地给您。”

“先不急着谈钱,”沈万山继续说,“先让小何吃了,把他的情况稳定下来再说。”

说完,他又将参拿起来交给了沈妙,“快去烧锅水熬一碗参汤出来。”

“不用不用。”

王娟跟着说道,“一般小伟都是直接吃,不用特意熬水。”

沈万山:“那不一样,这是百年的参,火可比二十年的参大得多了,必须得熬水才好喝下去。”

沈万山一边说一边站起身,余光瞧了一眼何胜伟房间的方向,说话的声音稍稍提高了些许,“信我吧,你家小伟这病我碰到过,情况跟当初那个小差不多,不过当时用的不是人参,按我说得去熬水,肯定不会有问题。”

“那中。”

随后沈妙便跟着王娟去了厨房,用那口黑色的砂锅开始熬煮参汤。

沈妙明白爷爷的意思。

他拿来的毕竟不是真的百年人参,真要入口的话,还是能尝出味道的不同,可要是用水熬煮,把里面的有效成分全部融到水里,再熬成浓浓的一小碗,或许就可以瞒天过海了。

只是沈妙不理解的是,何胜伟之前吃得都是二十年生的人参,爷爷带来的这些“宝宝参”就算煮出来口感和味道没有差别,但没有作用该怎么办?

那最后他们不就也成了缺人的骗子了嘛……

不过既然爷爷走这步棋,那就一定有他的道理,不管了,眼下只能死马当活马医,按照爷爷的要求炖药了。

沈万山带来的人参不多,先是用三碗水熬成了一碗水,然后又用小火把一碗浓缩成半碗。

或许是里面加了党参的缘故,熬出来后的颜色要比正常的参汤颜色深一点,人参味也更加浓郁,乍一看还真像是老人参熬出来的。

端着这一碗汤来到何胜伟的房间,王娟轻声唤着儿子的名字:“小啊,起来喝药了,喝完身子就舒服了。”

躺在床上翻来覆去了半个多小时,不管是谁都会被耗尽力气,看到跟着王娟进来的还有摄像机,何胜伟刚平静了片刻的精神再次紧绷起来,恶狠狠地盯着站在门口的众人。

为了不再让他受惊,他们只好暂时退开,等着王娟把参汤给他喂下去。

还好,虽然何胜伟咬伤了张荣,但是并没有伤害自己的母亲。一勺接着一勺,王娟总算是把药给他喂了下去。

当王娟端着空碗出来时,沈妙紧张坏了,就怕这几年生的参片不起作用,没能压制住他的疯病不算什么,万一疯得更厉害了可怎么办啊?

可将这参片带来的沈万山却悠闲得很,一边讲着这百年人参的来历,一边讲着曾经和他那位情况相似的病患的故事:

“七八年前,有个来看病的小孩,跟恁家小伟的情况差不多,也是这样,必须得一直吃羊肉,一顿不吃就不得劲,浑身抽搐口吐白沫跟羊羔疯差不多。”

“还有个小是光说胡话,才七八岁啊,正是上学的年纪啊,啧啧,只能天天在家呆住,当爹妈的一点招都没有。”

“我小时候村里那个小妮儿才可惜哩,是不敢干重活,稍微累住一点就抽抽,唉!”

沈万山说的这几个故事,沈妙全都知道。

大部分说得没错,可是真实的情况却和他说得有点出入:

第一个那个要吃羊肉的小孩是装的,就是嘴馋了想吃肉,又不知道该怎么跟家里开口,被爷爷灌了几副苦掉牙的中药就老实了;

第二个那个说胡话的小孩也是装的,纯粹是不想上学罢了,后来爷爷诊断完之后跟他爹妈一说,药都不用开了,直接一顿“鞋底炖肉”、“皮带炒屁股蛋儿”就给治好了;

第三个如今沈妙见了面是要叫她一声姑姑的,这位姑姑的抽抽当然也是假的,不过是娇气的公主病罢了,可架不住她命好,找了个疼她的男人,随时没治好她的娇气,但也不耽误她正常过日子……

爷爷说的这三个故事里的人,一开始都是“疯了”、“病了”,闹到最后才发现其实是他们装病罢了。

所以,爷爷的意思是……

“那俺小这病还有的治吗?”何新军急切地问道。

沈万山摆摆手,“没得治,咱外人帮不上一点帮,只能看他自己了。”

没人能叫得醒装睡的人,也没人能治得好装出来的病。

说了这么多故事,他就是想表达这个意思。

“醒了,小伟醒了!”外面正聊着,屋里倏地传来了王娟欢喜的叫喊声。

众人蜂拥到卧室门口时,王娟正在替他解着绑在身上的绳子,而何胜伟的眼神里也没有了刚才那样熊熊燃烧的敌意。

他的表情有些呆滞,像是刚从一场噩梦中苏醒,缓缓地从床上坐起来,双目无神地扫视着站在门口的几人。

“妈,我,我是不是又发疯了?”看着王娟有些凌乱的头发,何胜伟自责地问道。

“没事儿,”王娟擦了一把鼻涕,勉强挤出一丝笑意,“能缓过来就行,是妈不好,没给你买人参,要不你也不会犯病。”

拉着母亲的手,何胜伟说是在向她道歉,可沈妙却丝毫没看出他有什么歉意。

或许是看人演戏看得多了,是真情实感还是虚情假意,沈妙多少能分辨出一些。

何胜伟呢?口口声声说着对不起,可眼神里还是漠漠然的情绪,唇角既没有愧疚也看不出抱歉,除了那一声道歉有那么一丢丢的颤音之外,完全感觉不到他的情绪。

呵,这演技还比不上刚才跳大神的张荣呢。

瞧他清醒的这么迅速,沈妙可以断定他是在装病了。

不是说要吃二十年生的人参才有用吗?爷爷带来的参片可都是几年生的,其中还混了点党参,怎么喝完参汤就清醒过来了?

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他根本分辨不出人参的年份,完全是刚才听到爷爷说这是百年的人参,才会信以为真。

至于他为什么会分辨不出来,那当然是因为他根本就没有吃过,而那些人参……

“小伟,你现在感觉还好吗?”梁旭走到前面来,温声地对他说道。

何胜伟点点头,有些不安地抿了下唇。

“那我们可以聊聊吗?”为了让他放松,梁旭尽量表现得很随和,同时拉来了一张椅子坐下,“聊什么都行,别担心,这不是治病的什么过程,我只是想多了解你一点,你的生活、你的学习、你的朋友。”

梁旭

的态度很平易近人,完全不像是给人治病的医生,尤其是说话时唇角含着的微微善意,就像是邻家很暖心的大哥哥。

“我姓梁,你可以叫我梁医生。”

“梁医生好……”

“听说你大学学的是土木工程?”

“对。”

“这专业好啊,我们那个年代学土木的特别吃香,我当年差点就报了土木工程。”

“还好吧。”

“今年大四了吧?学业课程多吗?”

“不多了,都在为毕业实习做准备。”

“嗯,那毕业后你是准备回来,还是留在海市?海市的发展前途好像挺不错。”

“想留在海市,然后等工作稳定下来再把我爸妈接过去。”

不愧是专业的心理医生,从他坐下的那一刻开始,手里的笔就时不时地在本子上做笔记,为了不让何胜伟紧张,他还会时不时地把自己做的笔记拿给他看。

没有什么专业名词,也没有什么疾病的代号,只有一副简笔画,画的是何胜伟的侧脸。

不过沈妙有注意到,有几笔他刻意加重的笔墨。

应该是在不被何胜伟发现的情况下,在图画里做着标记,这样一来,就既能了解何胜伟的情况,也不会引起他的警惕心。

真是妙啊~!

聊了差不多半个小时,梁旭的画终于完成了,关于何胜伟的病情他也有了大概的结论。

“呀!”

从一开始的有所防备,到后面的越聊越投机,何胜伟正准备下床倒杯水喝时,鼻血却顺着他的鼻孔流了出来。

“快快快,快点拿纸!”

王娟赶忙让何新军把纸拿来,撕下一点后扶着儿子的头,帮他堵住不停往外流的血。

“之前吃人参出现过流鼻血的症状吗?”沈万山随口问道。

“没有,”王娟替他回答道,不过想了想后又问,“你在学校吃的时候流鼻血吗?”

何胜伟摇摇头,“没,一次都没流过。”

“可能是百年人参的劲儿太大了吧,他平常吃的都是二十年生的,”张荣跟着猜测道,“更何况还浓缩成了那么小小的一碗,肯定是要流鼻血的。”

沈妙不以为然地撇撇嘴。

应该说他根本就没吃过人参才对,所以哪怕喝点普通的参汤都会流鼻血。

不敢想象,要是真的让他生吃一整根的二十年生的人参,他不会直接吐出血来。

沈万山若有所悟地点点头,又问,“那你是怎么发现,你在发疯之前得靠吃人参才能好的呢?”

“是我同学说的,他说我这可能是需要补气,就让我试试人参,然后我试完发现确实有用,而且人参的味道会让我感觉心里很安稳,所以我就开始,嗯……”

“那为什么非得是二十年生的呢?”沈万山紧接着又抛出一个问题。

“我也不知道,”何胜伟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就是觉得那个味道很有用。”

在沈万山同他说话时,梁旭看着手里的简笔画,用笔在上面圈了几下,然后抬起头与沈万山对视了一眼。

或许都是学医的缘故吧,只一个眼神的接触,两人就明白了彼此心中所想。

“你们先出去一下吧,”沈万山搓了搓手,然后捋起了袖子,“我来给小伟做个身体检查,你们在这儿可能不太方便。”

“我留下帮你吧。”何新军主动请缨道。

他是怕儿子万一再发起疯来会伤到他,毕竟沈万山的年龄大了,要是真的有个好歹……

“不用,”沈万山笑着拒绝了他,“放心吧,人参的劲儿大着呢,小伟不会有事的。”

这可是“百年人参”,平常二十年生的人参都能起效果,要是这都制不住他的病,那才出了逼邪呢。

梁旭:“那我等等你?等你断完了咱俩合计合计再说。”

沈万山点点头,“好。”

从卧室出来后,梁旭什么话都没说,同时把手里的笔记也给合上了。他很守承诺,说了要等着沈万山一起给出诊断,就一定会等他。

隔着一道门,再加上他们说话的声音很小,所以在外面听不清他们聊了什么,差不多等了十分钟左右,沈万山这才和何胜伟一起出来。

这时候沈万山也没有跟众人说明他的病因,而是把梁旭也拉到了屋里,又过了两分钟才开门出来。

“他的怪病是邪气冲到大脑所致,巧的是,我这百年人参起了效果,我刚才给他检查的时候发现他头部的‘邪气’已经都通过鼻血排出来了。”

这是沈万山给出的诊断。

“没错,我刚才也是有一点问题存疑,所以跟沈老师沟通了一下,发现确实是这样。”梁旭点点头,赞同着他的诊断,“虽然病因暂时不清楚,但确实是治好了。”

“真的吗?”王娟一脸惊喜地走到何胜伟身边,“小啊,你感觉咋样了?有没有觉得哪不一样?”

何胜伟十分勉强地扯着唇角,同时揉了揉额头,回道:“我,我觉得好多了,感觉气顺多了,脑子也清醒了不少。”

沈妙:???

什么情况?他不是装病的吗?怎么会……

“还得是百年人参有奇效啊!”

“是啊,要是早知道百年人参能直接把病治好,就用不上花这么多钱了。”

“百年人参的修为高,应该是替他补上了亏空,所以病就好了,刚才的鼻血就是他彻底恢复的征兆。”

“能治好就行,能治好就行。”

本来还以为会有什么重大收获,没想到这么稀里糊涂地就用一根“百年人参”把何胜伟的病给治好了?

“沈老先生,那请问他的这病因是什么?您能跟我们说说吗?”蒋小珍拿着话筒再次向沈万山问道。

沈万山摆摆手,拒绝了她的询问:“哎呀,我也说不清楚,总之就是歪打正着地给治好了。要我说啊,恁今天这节目就别拍了吧?换一家再看看。”

今天拍了不少的素材,要是剪出来肯定能够两期节目的,可是这结尾……

“你们说呢?”沈万山又对何家的夫妻俩说道。

既然这么快就把儿子的病给治好,自然就没什么再拍下去的必要了。

何新军:“谢谢你啊,蒋记者,要不……就这样吧?”

王娟:“是啊,我们这……嗯……还是谢谢你帮我们找到这么多厉害的老师,真的谢谢啊。”

一群人浩浩荡荡地来拍了这么长时间,结果却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蒋小珍心里自然是不舒服的,可事实如此,她也不好说什么,毕竟他们来录节目也是希望帮到何胜伟,如今何胜伟的病能这么轻松就痊愈,也算是好事一桩。

所以尽管她于公有些失望,但于私还是为他高兴的,于是在接受了他们的谢意后,便带着大家离开了。

别说是蒋小珍,沈妙也不理解为什么爷爷不直接当面戳穿何胜伟的谎言,告诉大家他是在装病。

“爷,他是不是装的?”

“你白管。”

“你为啥不说啊?”

“你白问。”

“到底你跟那个何胜伟说啥了?跟我透个底呗?”

“哎呀,你咋话恁多了?”

回家的路上,任凭沈妙怎么问,沈万山都一个字不肯说。

可他越是不说,沈妙就越是好奇他们在屋里到底发生了些什么。

爷爷向来最不待见骗子了,这次怎么就肯帮着何胜伟隐瞒呢?

直到几天后,她再次接到蒋小珍打来的一通电话……

“喂,妙妙,你还记得前几天采访的那个不吃人参的何胜伟不?”

“嗯,咋了?”

“我昨天感冒去药店买药碰见他妈了!”

“啊?他不是都已经好了?他妈还去药店干啥?”

“我跟你说,这个事儿有反转!大!反!转!”

第32章 你去坐小孩那桌

听蒋小珍的意思,三两句话应该是说不清楚,趁着今天她

休息,索性让她来清河村找自己一趟,听她说瓜的同时,顺道再给她开点治感冒的药。

蒋小珍一口答应了下来,挂断电话后立马骑着自行车准备出门。

虽说蒋小珍和沈妙认识的时间不久,可经过这两次的事件后,也算是建立了一段友谊。

所以在听说何胜伟家的事后,蒋小珍第一时间就想到了沈妙,因为她知道,沈妙一定会想听这段八卦。

“何胜伟又‘病’了,病得比上次还要严重。”

来到沈妙家的医馆后,蒋小珍迫不及待地先用一句话概括了她所知道的情况。

沈妙一脸诧异,“咋可能?他根本就没病,咋可能会病得比上次还严重?”

自从上次结束拍摄,沈妙就没有再向爷爷问过何胜伟的事。

她知道,爷爷既然选择沉默就一定有他这么做的理由,反正事情已经告一段落,她可以确定何胜伟没病就够了。

可是爷爷上次不是跟他父母说“治好”了吗?怎么会……

想着爷爷这会应该正在家看电视,沈妙决定带蒋小珍去一趟。爷爷平常是不爱理会别人家的事的,不过要是知道自己治好的病人又犯了病,或许他会有所改观。

“你说啥?”

果然,听蒋小珍这么一说,沈万山的脸上“唰”地一下就阴了下来,“你再说一遍,他真的又犯病了?”

“真的。”蒋小珍点头如捣蒜地向他保证道,“我燕儿个碰到他妈,他妈亲口这么跟我说的。”

说来事情就是这么巧,蒋小珍去药店买药的时候,偏偏就碰到了急着买人参的王娟。

自从那天从何家离开后,她们就没有再联系过,这次见面时,蒋小珍客气地同王娟打了个招呼,可王娟的态度却有些逃避,似乎很不想碰到她。

聊了一番后才知道,王娟这么做是何胜伟的意思。

“俺小说恁上次找来的都是骗子,根本没治好他的病,带来的人参也是假的,里面不知道放了啥东西,头两天还好,后来身子就变得更难受了,现在一天不吃人参都不中。”

时间拉回到几天前,当蒋小珍和沈万山他们还没离开时,一家人都在为他们治好自己儿子的病感恩戴德。

可第二天一早,何胜伟就又发病了,而且病得比之前更严重,等到缓过劲儿来后,他才气若游丝地跟爹妈说明了昨天的情况:

他说,他一早就看出来这些人是骗子,他们就是想来骗钱的;

他说,电视台的记者也不是真的想帮他们,只是把自己当成马戏团里的猴子,靠拍他发疯去博人眼球;

他说,他昨天压根就没好,只是不想要爹妈担心,不想让他们继续被骗子欺骗,所以才装出痊愈的模样……

见儿子发疯时浑身发抖的模样比之前更严重,王娟和何新军这才不得不相信他的话。可他们不过是平民老百姓而已,又怎么能跟电视台和骗子们斗法呢?

就像是受了伤的兔子找到狼,说是它咬伤了自己,狼可不会讲道理地解释,只会再在它身上咬一口……到时候吃亏的还是他们,所以他们便听从儿子的建议吃下这个哑巴亏。

“放他娘的猪驴屁!”

还没听完蒋小珍的话,沈万山就忍不住痛骂了一声。

气愤地从椅子上站起身,沈万山指着豫市的方向叫嚷道:“你让那个鳖孙来跟老子对质!还说俺是骗子?倒反天罡了真是!”

“他……应该是来不了。”蒋小珍面露难色。

“不来?中,那咱再去他家一趟,叫上上次的那个梁大夫,咱坐一块把话说清楚,到底是才是骗子!”

沈万山可以接受别人说自己医术不精,可以被人骂自己无能,但绝对不能被人把“骗子”两个字扣在自己头上。

他这辈子的原则就是要么不治,治了就给人治好,绝对不会随意糊弄了事。

好一个何胜伟,他这是故意砸自己招牌是不?!

见沈万山气得面色通红,蒋小珍和沈妙担心他把自己气出个好歹,赶忙站起来帮着他顺气,“爷,别气别气,为这种人生气不值当。”

“是啊,沈爷爷,咱先缓缓,咱自己的身子最要紧。”

“妮儿啊,”拉住蒋小珍的手,沈万山努力试着平复自己的呼吸,“走,你带我咱走一趟,今天必须把这话给说清楚不中。”

“咱去了也没用,那个何胜伟已经回海市上学去了。”

何胜伟这次回来的时间不长,虽说大四的时间比较宽裕,但是他还要抓紧时间找实习工作,所以今天就走了。

王娟昨天去买人参就是方便他带着走的,这会想来他已经坐上火车了吧。

好啊,好一招金蝉脱壳!

他是料定自己只要离开豫市,事情的真相就死无对证了。

和沈妙一起扶着沈万山重新坐下,蒋小珍连忙给他倒了一杯水,沈妙担心爷爷气坏身子,也跑回屋里去拿他的速效救心丸。

等沈万山的情绪稍稍平复了些许,蒋小珍这才试探着问道:“沈爷爷,那天到底是怎么个情况?何胜伟真的没生病吗?”

将杯子里的水一饮而尽,沈万山勉强将心头的火压了下去,“这鳖孙根本就没病,啥发疯要吃人参都是装的!”

沈万山这一辈子阅人无数,从那天看见何胜伟的第一眼,他就可以确定眼前的这个人没有病,起码他的精神是正常的。

疯了?

呵,疯子发起疯来应该是语无伦次的,哪像他这么每句话都说得这么清楚?

还有他那眼神,也和正常的“疯子”完全不一样,疯子的眼神是混沌的、看不清的,绝对不像是他那样,能精准又稳稳地落在每个人身上。

尤其是当他喝完参汤很快就醒过来后,他就更加确定何胜伟是在装疯了。

还是那句话,你永远叫不醒一个装睡的人。

既然知道何胜伟是在装病,沈万山也明白不管节目组怎么拍,这些骗子怎么糊弄,只要何胜伟不愿意清醒过来,那就没人能拿他怎么办。

当然,沈万山当时是想着直接跟蒋小珍说他是在装病,毕竟除了自己之外,梁旭的诊断也算是能够证明证据。

啥啥表演型人格?啥啥心理障碍?还有啥啥啥症?

沈万山也记不清楚梁旭说得那些专业术语,但是两人在私下交流时,梁旭确实说过他心智正常,即使确实有些心理疾病,也和疯癫无关。

不过事情难就难在张荣和王云峰说他有病。

两个人说他没病是装疯,两个人说他确实有病,让何家的两口子该听谁的呢?

于是沈万山便想着给何胜伟一个台阶下,看他愿不愿意主动停止自己的把戏。

那天他们在屋里聊了很多,沈万山没有问他原因,只是说他的父母供养他二十多年不容易,没必要用这样的方式从他们的手里要钱。

他也没有问何胜伟要钱是用来干嘛,只说适可而止,如果他还要装下去,那他一定会和梁旭戳穿他的谎言。

当时何胜伟答应得挺好,口口声声说明白了,出来时一家人感激涕零的画面也演得不错,可谁能想到他会是这样的人呢?不仅倒打一耙,还把沈万山的宽容污蔑成了他也是骗钱的一份子?

要说起来,王娟和何新军也是愚蠢,竟然真的信了儿子的话,把电视台的记者也当成了帮凶……

蠢啊,真是蠢,这么蠢的两口子,难怪会被儿子骗!

把事情的经过拼凑在一起后,蒋小珍大概明白了是个什么情况:

何胜伟一开始就是在装病,为了不想通过电视台报道出去把事情闹大,他选择假装痊愈,等到大家离开后,他又突然变脸不仅冤枉来的人全是骗子,也说记者是看热闹不嫌事大。

只可惜,现在何胜伟已经回海市了,上次她也跟台里的领

导说了重新换个题材,所以没办法跟他当面对质,把事情掰扯清楚……目前来看,这件事就只能这么不了了之。

“不中,这事不能这么算了,要是传出去,俺沈家的招牌不都叫他给抹黑了?”

沈万山又问,“这鳖孙啥时候从海市回来?我必须上门戳穿他不中!”

蒋小珍为难地叹了口气,回答说:“估摸着还得两三个月吧,等到过年的时候他应该会回来。”

过年?这才刚到十月中啊,还要再等这么长的时间!

听蒋小珍这么一说,沈万山闭上眼一边抚着自己的心口,一边长长地吐出一口气。

好好好,他等!他一定要等到这个孬孙回来,亲手撕扯开他的谎!

*

自从那天知道何胜伟说自己是骗子后,沈万山就一直闷闷不乐的。

他嘴上虽然不说,但沈妙和沈山生都能看得出他一直惦记着这件事。

害,也难怪,老爷子清清白白一辈子,难得动了恻隐之心想着帮何胜伟隐瞒,结果反倒被他泼了一盆脏水。

沈万山想来看重沈家的口碑,即使这事儿没从何胜伟口中传出去,他心里也膈应。

“妙妙?”

那天晚上,吃完饭后见沈万山又耷拉着脸回屋独自听收音机,沈山生便朝沈妙招了招手,示意她过来有话要说。

从口袋里摸出一只红包,沈山生交到了她的手上,“清平村恁那个姓赵的哥,明儿在村里办事儿,你带住恁爷去一趟吧。”

“多见见人,说不定心里会舒服点。”

王冬梅一边说,一边把盘子里剩下一点的菜都拨到自己碗里,未免浪费,即使她都快吃撑了,还是继续往嘴里夹菜,“我和恁爹明天得去市里开会,去不了,你和恁爷就代表咱家去一趟。”

“清平村?姓赵的哥?”

沈妙仔细想了想,勉强从老旧的记忆里搜寻到一张模糊的脸,“哦~是赵泉哥吧!”

赵泉比沈妙大了两岁,俩人之前在同一个初中念书,不过赵泉的成绩好,考去了市里的高中,后来俩人就没怎么再联系了。

上学那会,赵泉经常受伤,在同一个学校里,沈妙时常给他带些跌打酒和膏药,一来二去的,他们的关系也就这么熟络了起来。

至于他为什么会受伤……唉,说起来也是他家里的一桩丑事。

赵泉他爹年轻的时候有本事,赚了不少的钱,可是嫌弃他娘丑又不聪明,就经常呆在外面不回家,听说还在城里找了个小三儿。

过了几年后,好像是生意做得不顺,每次回家都拿他们娘儿俩撒气,尤其是喝醉酒后,打得头破血流是常有的事,再后来赵泉他爹丢下他们进了城,后面他家的事沈妙就不知道了。

赵泉和他娘日子过得苦,还好赵泉有本事,毕业后在市里找了份好工作,听说他媳妇也是个能干的,想来以后肯定能过上好日子。

赵泉他娘还惦记着从前沈妙给他们家的那些药,所以前天去市里买东西时特意拐了一趟清河村,给沈山生送了一张红请柬。

既然人家念着这段往事,自然要给个面子去喝一杯喜酒,红包里塞的十块钱,就当是他们家的一点心意了。

好久没有去喝喜酒了,沈妙上一次去酒席还是五月份呢,清河村离得不远,正好休息一天带爷爷出去好好放松一下。

“俺爷够呛会去。”沈妙晃了晃手里的红包,无奈地撇撇嘴。

“那可不一定,”沈山生嚼着嘴里那颗花生米,“你跟恁爷说,恁市里的那个秦奶奶也会去,他肯定就去了。”

“亲奶奶?”

“秦,”王冬梅用筷子在半空比划着,“秦楚燕韩的那个秦。”

秦奶奶?市里的秦奶奶?

关于亲奶奶的记忆实在是太过久远了,好像是在自己小的时候来医馆看过病吧?然后还给自己带了市里头的糖?至于别的事,她就记不得了。

“这个秦奶奶是谁啊?”沈妙好奇地问道。

沈山生:“恁爷的一个妹妹。”

“啊?俺爷不是独生嘛?哪来的妹妹啊?”

沈山生虽然没有卖关子,直截了当地告诉了她,不过却没打算跟她说得太细,“哎呀,不用问那么多了,那时候你才多大点啊,说再多你也不认识,反正你就知道他俩好长时间没见都中了。”

爷爷的人缘很好,附近几个村子里大多数人他都认识,不过关系特别好的却不多。尤其是爷爷年龄大了,许多跟他同龄的好友早些年都……

要是这位秦奶奶真的和爷爷关系很好,那让他们见面的话,或许还真能让他心情好起来呢。

沈妙拿着红包来到沈万山屋里时,沈万山正听着那一出《精忠报国》的戏叹气。

听着收音机里那角儿铿锵的唱腔,他心里一定想着:要是可以的话,他也要杀到海市去,揪着何胜伟那鳖孙的领子,跟他撕扯一番不可。

不过在看到沈妙后,他还是匆忙收起了脸上的情绪,同时把收音机的声音调小了一点。

“咋来我屋了?”沈万山不想被她看出心里不高兴,于是佯装着不耐烦地唠叨了一句,“今天的病历都整理好了?让你看得书都看完了?”

沈妙:……

她是来给爷爷送好消息让他高兴的,爷爷倒好,非要说这么扫兴的话题。

“明儿咱去清平村吃整桌吧?俺那个赵泉哥结……”

“不去。”

沈妙刚把红包掏出来,还没把话说完呢,沈万山就兴致缺缺地拒绝道:“你跟恁爹去吧,让我搁家歇歇。”

“真不去?”

沈妙又晃了晃手里的红包,用轻飘飘的语气说:“俺爸说,俺那个姓秦的奶奶也会去,就是住在市里的那个奶奶。”

沈万山没说话,看着手中收音机的眼神也是怏怏的,可在听到“秦”这个字的时候,还是被沈妙捕捉到了那一抹一闪而过的欣喜。

“她去就她去呗,跟我有啥关系。”沈万山继续嘴硬道。

沈妙:“俺爸说恁都十来年没见了,她可是恁妹妹呢,你就不想见见?”

“啥鳖孙妹妹啊。”

沈万山慢悠悠地床上坐起来,从沈妙手里拿过了那只红包,本想着解释一番,可话到嘴边后还是咽下去了。

看一眼红包里塞的钱,沈万山没说话,而是扶着床慢慢站了起来,走到了衣柜前:“吃整桌……那我得看看我明天穿啥衣服去。”

这么说,他是答应了?

沈妙笑着帮他挑了一件深蓝色的外套,“这件吧,看着精神点,里面再搭个白布衫。”

沈万山点点头,很满意沈妙给他挑的衣服,不过将衣服放在椅背上后,他又回到了衣柜前,继续在最上面那一格的帽子里挑选着。

光是穿一身好看的衣服还不够,还得挑一顶帽子……

啧啧,这位秦奶奶到底是谁啊?竟然能让爷爷这么重视。

妹妹?呵,沈妙才不会相信呢!

*

清平村离得不算远,往东北差不多十来里地就到了,骑三轮车的话也就一个小时左右。

开席的时间一般定在中午的十二点,关系不是特别近的亲戚不需要去帮忙,只需要在快开席之前交个红包,然后找个位置坐着等开饭就行。

所以沈妙想着九点半左右出门,时间正好,可沈万山一直在家催她,最后还不到九点他们就骑着三轮车出门了。

沈万山今天收拾得很立正,早起时洗了洗头,又让沈山生帮着修了修胡子,衣服也是王冬梅帮着熨过的,再戴上一顶干净的帽子,别着一杆烟袋锅……

不知道的,还以

为他是要去当新郎官呢。

一路上,沈妙都没有提起那位“秦奶奶”,因为她知道,就算自己问了他也不会说,弄不好还会拎起烟袋锅敲自己的头。

反正一会吃席的话,附近几个村的人都在,到时候听听姑婶姨奶们聊聊八卦,说不定就知道秦奶奶到底是何方神圣了。

如今日子一天天地好起来了,好多人都兴去市里的饭店摆酒席,可沈妙倒觉得还是在村子里结婚更热闹,又是放炮、又是闹洞房的游戏,可比只能在宴会厅干坐着有趣极了。

赵泉结婚摆了一共二十桌,男女老少的都是附近几个村子里有来往的人。

沈妙只跟少数几个人相熟,其他大多数人都只是见过叫不上名,可只要来打个招呼,聊上几句后就会发现多少能和自己沾上点关系。

这个是王冬梅的初中同学妹妹的夫家的小姨子,那位是沈山生年轻时好朋友的邻居的弟弟的闺女,还有那个得叫一声奶奶的,是她家邻居的娘家姐姐的婆子……

总之大家都是豫市附近村里的,所以都是亲戚。

沈万山在附近村里名望很高,来到后不少人都拉着他说话,在他跟各个村的人之间应酬时,沈妙则负责去前面交红包。

“清河村的,沈万山,万千的万,高山的山,两位。”

“多大了?”

负责记账的人看了沈妙一眼,随口问道。

“二十三,虚岁二十四。”

“嫁人了没?”

“没。”

写完最后的金额后,男人朝靠近屋门口和靠近院门口的桌子分别指了一下,“等会恁爷坐一桌,你坐十九桌。”

村里办事男女都是分开坐的,同时也会按照辈分、年纪亲疏关系再详细地排一下。

一桌不用说,自然是最重要的,不过十九桌……

“十九桌?那不是小孩坐的?”沈妙向他确认道,“我跟小孩坐一桌?”

男人愣了一下,“你没结婚,可不就是小孩嘛。”

沈妙:……

按理说,他这么说确实也没什么错,可看着桌子旁边坐着的那几个十来岁的小孩……她这个“小孩”的年纪会不会有点太大了?

走向十九号桌的时候,沈妙又朝着爷爷要坐的一号桌看了一眼,因为时间还早,大家都还没入席,都在凉快的地方吸烟聊天,十个人的座位只坐了两三个人。

有一个穿着深灰色外套的奶奶格外显眼,或许和这里大多数的人都不认识,她没有和人闲聊,只是安静地坐在那喝着杯子里的水,时不时同身边路过的人打个招呼。

直觉告诉沈妙,她就是那位来自豫市的秦奶奶。

第33章 儿子打爹?打得好!

秦奶奶一看就是从市里来的,身上散发出来的一股气质明显与旁人不同,倒不是说她有多优雅高贵,而是她待人时的礼仪、说话时的语气,要比其他的奶奶们更温婉一点。

秦奶奶看着年龄好像比爷爷小得多,一头短发大多都还是黑色的,眼角的皱纹也不甚明显,模样像是六十岁左右。

似是沈妙盯着她时间太久了,意识到有人在看着自己,秦奶奶也扭头看向了沈妙。

四目相对,秦奶奶没有认出她是谁,但还是客气地颔首示意,一双笑眯眯的眼睛里充满了长辈对晚辈的善意。

倒是沈妙,有种偷看被抓包的感觉,于是紧张地冲她抿了抿嘴。

“妙妙?是妙妙不?”

沈妙正要喝一口水缓缓呢,一位胸前别着大红花的大姨慌里慌张地走到她旁边,“呀,这么多年没见,妙妙变漂亮了呀。”

“王姨?恭喜恭喜啊~”

即使多年没见,沈妙还是一眼就认出了她。她就是今天新郎官赵泉的母亲,王春草。

都说喜气养人,这句话一点都不错。

记得小时候见王姨时,她总是一副战战兢兢的模样,如同拴在家里经常挨揍的看门狗,见到人会下意识地低下头,不敢多说一句话,每次见她都是穿着长袖长裤,用来掩盖身上被她丈夫赵军打的淤青红肿。

如今赵军离开家后,他们娘儿俩日子可算是好起来了。没有了那些伤痕,王春草脸上的笑意透着几份沁人的红润,好像身型也圆润了不少。

“好几年没见,您又变漂亮了!”沈妙站起身,拉着她的手热络地同她打招呼道。

“哎呦,哪啊,你这小嘴儿还是那么甜!”被她这么一夸,王春草脸上的笑意更浓了几分,“我这都四五十的人了,哪有啥漂不漂亮的,不老成丑八怪都中。”

寒暄了几句后,王春草这才压低了声音说明来意,“妙妙啊,能进来帮看个病不?那个谁的手被扭了一下,你帮看看要紧不。”

王春草本来是想去找沈万山的,不过见他在同人说话就不太好意思过去,毕竟不是啥体面的事,这大喜的日子她也不想闹得太多人知道。

正好今天沈妙跟着来了,便想着让她帮忙瞧一眼,要是不严重的话,就搁不住拉走跑一趟。

“中。”

沈妙答应得爽快。

反正她坐着也没事干,同桌的都是小孩跟她没什么话题,倒不如跟她走一趟。

“那个谁是谁呀?”跟在王春草的后面,沈妙随口问道。

“恁哥他爹。”

王春草没想着瞒她,可是又不想承认他的身份,所以只叫了他这个名义上的称呼。

按血缘,赵军是赵泉的亲爹不错,但是按情按理,他都不能算是这个家的人。

沈妙:???

赵军不是跟着小三儿跑了吗?什么时候回来的?!

赵军没住在他们家新盖的楼,跟着王春草出来后往南走,来到了他们家之前住的老院子。

村里盖房不是随便盖的,拆房也不是随便能拆的,都是按照人头的平方来算,每个人有多少平方可以住,觉得不够住可以用钱买,觉得房子老也可以盖新房,但是要用旧的面积去抵。

赵军当年给家里买过不少平方,王春草和赵泉盖了新房子搬走后,这老房子的面积正好就是他当初买的加上自己分的面积,大虽大,却是破破烂烂的,家里也就只住了他一个人。

跟着王春草进屋时,屋里有两个姨姨辈的,和两个年龄稍大的大伯在。

赵军正侧躺在床边“哎呦哎呦”地叫个不停,地上那一地被摔碎的玻璃和撕碎的“喜”字,也还没来得及收拾。

真是风水轮流转啊!

想当年见赵军时,那叫一个意气风发,一副标准的暴发户做派。挺着个啤酒肚,梳着个大背头,生怕别人不知道他赚了钱似的。

此刻的赵军却消瘦了许多,佝偻着背,身上的衣服也看着挺旧的,完全看不出是当年那位叱咤风云、打妻虐子的风云人物。

“白叫了,叫叫叫,恁小结婚的好日子,晦不晦气?!”

从前被欺压的王春草,此刻成了说话最有份量的人,随意地踢一脚地上的碎玻璃碴,好像他要是不听话的话,下一秒她就会抓起一把塞进他嘴里。

即使都病在床上了,赵军的嘴也是死硬死硬的,“呸!我可没生过他这样的白眼狼!”

“够了啊,”一旁的大伯冷冷地说了他一句,“赶紧让人家看看伤得咋样,不重就歇着,重了就送去卫生所,非得在这吵吵吵,闹大了不嫌丢人呐?”

这位应该是他们老赵家的长辈,虽然是向着赵军的,不过字里行间也都是对他的嫌弃和鄙夷。

见气氛稍微好一点了,沈妙这才走到赵军的床前,仔细地替他检查着手臂。

“有点脱臼,”沈妙轻轻摸着他凸起的骨头,“不像是摔的,是被谁扭的吗?”

“恁赵泉哥打的。”王春草淡淡地道。

沈妙:???

几年前,赵军带走了家里的所有钱跟着小三跑了,谁都找不到他。

一个女人拉扯着孩子不容易啊,谁都替王春草感到可惜。

还好有邻居们帮衬,再加上赵泉自己也有出息,总算是挺过来了,这些年不仅盖上了新房子,还娶了个如花似玉的新媳妇。

眼瞅着家里的日子越来越好,偏偏这时候赵军回来了……

事情发生在大半年前。

赵军病了,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也就是常说的冠心病。

是他在

出门的时候晕倒后,被好心的路人送去了医院,在医院的ICU住了好几天才脱离了危险,赵军刚能睁眼说话时,一开始他让医院联系的是他的小三儿,结果发现小三儿竟然带着他的钱人间蒸发了,没办法,这才让人来清平村找王春草。

赵军的年龄大了,早就没了年轻时赚钱的本事,近些年全靠存折里的存款过日子,他一直盘算着将来能去南方卷土重来所以房子也没有买一套,如今钱被小三卷走后,就只剩下一条烂命了。

当年两人没有领离婚证,所以还是夫妻关系,王春草心善,念着好歹夫妻一场,家里的房子也有他的面积,所以不仅把他从医院给捡了回来,还允许他继续住在老院里。

要是他老老实实不作闹,日子倒可以相安无事地过下去,偏偏他自己要作死。

今天是赵泉的大喜日子,赵泉一开始就没打算让他参加,因为他根本不能算是一个父亲,家里的长辈也表示同意,毕竟他这事儿实在放不得台面,所以想着结束后单独带着新娘来给他敬一杯酒就够了。

偏偏他不同意,从昨天晚上就在闹,说自己是新郎官他爹,凭什么不能上座?说自己好歹养了他十几年,凭什么不能吃一口热饭?

然后今天早上父子俩吵起架时,赵军一气之下就扇了赵泉一巴掌,还想抄起棍子打他。

赵泉今年二十五六了,可不再是当年那个没有还手能力的孩子,于是反过来把他按在地上暴打一顿,还把他的胳膊给拧脱臼了……

该啊,真是活该!

虽说儿子打爹会被天打雷劈,但要是老天爷有眼,知道赵军是这样的父亲,也会对赵泉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吧。

咯吱~!

为了给当年的赵泉哥出一口气,沈妙趁着赵军分心之际,猛地帮他把错位的骨头给掰正了。

“啊!”

赵军疼得大声地喊了出来,估摸着是不小心扯到了身上别处的伤,狰狞的表情看着很是痛苦。

同屋的长辈们个个脸色嫌弃地皱着眉,不想被他的鬼哭狼嚎脏了耳朵。

“好了,没什么大事,就是伤到了筋膜,静养两天就行。”起身后,沈妙同样无视了赵军,而是扭头对王春草说道。

“中,谢谢啊!”

“害,小事儿,不用谢~”

说着,王春草就招呼着沈妙和屋里的其他人一起离开,“走吧,快开席了,今儿找了厨子水平可不错,都尝尝咋样。”

靠在枕头上揉着自己刚复位的手,赵军朝着门口的方向张望了一眼,却不敢再闹着去儿子的婚宴了。

如今赵家是赵泉当家,他这位抛妻弃子的爹,也该尝尝寄人篱下是个什么滋味了……

沈妙跟着王春草他们回来时,已经开始上第一个热菜了。

四个凉菜、八个热菜,一咸一甜两个汤,最后再上一份缀着红枣的大馍,附近几个村子办喜事差不多都是同样的配置。

大人们的席面上没怎么动,上来的菜都只是简单夹了两筷子,都知道鸡鱼这样重头菜在后面,所以这会儿都在相互聊天。

坐着小孩的两桌吃得最快,他们只顾着埋头干饭,那一盘刚端上来的皮肚已经只剩下几根青红椒了。

坐下后,沈妙看了眼一号桌的方向。

那是今天的主桌,只有新郎新娘家辈分最高的人以及父母们能坐。

王春草回来前,沈万山和那位秦奶奶看着也是挨着坐的,可中间却空了小半米的位置,一直等到王春草回来入座后,他俩才挪着凳子坐得近了些。

沈妙料得不错,秦奶奶和爷爷绝对不是什么简单的兄妹关系。

虽说爷爷比秦奶奶大了十来岁,可坐在一起时,倒像是一对相处许久的饮食男女。

秦奶奶还像来时那般安静,她很少说话,只是默默地听着身旁人聊着儿孙们的事。

而爷爷则会更主动一点,会在她听不懂时介绍着说话人的身份,和她家是什么关系,也会给她的碗里夹一些她爱吃的菜。

看着爷爷对秦奶奶这么好,沈妙看得有些出神:

沈妙的奶奶在她还没出生前就去世了,家里也没有一张奶奶的照片,关于奶奶的一切她都是从爷爷的口中听说的。

所以在看着他和秦奶奶坐在一起时,脑子会不自觉地将她代入到自己奶奶的身份。

可是,她并不是自己的奶奶。

“你是……冬梅的闺女,妙妙吧?”

正看着,身旁倏地有个女人伸过来了一只杯子。

“对。”

沈妙端起自己的杯子与她碰了一下,只是一时没有认出她是谁,“请问您是?”

“恁妈她娘家三姐他男人的小妹的邻居她嫂,”女人笑得像是一朵花似的,从自己桌上夹了好些她没吃到的凉菜到她的盘子里,“忘了?你满月的时候我抱过你的,你还冲着我笑呢~”

“啊……”

难怪沈妙想不起来呢,这段记忆确实有点久远了……

“大大好。”

“啥大大啊,你得按恁妈那边叫,管我叫姨。”

“哦哦,姨~姨好~”

听女人说,她是住在北关村的姓陈,叫陈秀兰。

北关村和南关村一样,都是在豫市里头的城中村,她和王冬梅年轻时打过几次照面,又曾经来沈家的医馆看过病,所以四舍五入也是和她认识了几十年了。

陈秀兰瞧着家庭情况应该很好,金镯子、金戒指、金耳环一个不落,说话时没有一点长辈的架子,身边还哄着一个别家的两三岁的小娃娃,一看就是个实诚的热心肠。

沈妙正愁跟小孩们坐一桌无聊呢,没想到陈秀兰也是个爱吃瓜的性子,聊了几句后,两人很快就熟了起来。

沈妙原本不怎么认识今天到场的人,可跟陈秀兰这么边吃边聊,没一会儿就把各家的情况摸了个清楚。

那桌那位剃了光头的是姚家的,沈妙得叫一声姑姑的,年轻时被男人骗得不轻,于是便把自己的头发给剃了,性格也随之大变,至今没有找婆家;

三桌那个穿得很破烂的男的,姓张,别看瞧着年龄大,按照辈分他还得过来叫沈妙一声姨呢,早年家里那个富啊,可惜后来生了个败家子沾了不该沾的东西,把家里的财产全败完了。

还有她坐得这一桌,看似是小孩桌,其实也有一位她的长辈,就是坐她对面的,小名叫明明的,他可是李家老爷子的老来子,要不是老爷子年龄大了不爱动弹,今天就亲自陪着他来了……

左一口瓜、右一口菜,今天可算是把沈妙给吃爽了。

谁能想到呢,原来家家户户都有点不为人知的大瓜啊!

沈妙和陈秀兰聊得投缘,陈秀兰瞧沈妙也是满眼的喜欢,于是主动邀请她到自己家去玩。

“下个月十五俺村有会,热闹得很,到时候喊住恁妈,咱两家儿去玩啊?”

庙会分春会和秋会,春会一般从过完年开始,秋会一般在快入冬前开始,每一个村子赶会的时间都各有不同,是按照农历的日子定的。

上个月东边这几个村子的集会才结束,想不到轮到市里的城中村就要下个月了。

“中啊!”

沈妙答应得干脆。

沈妙最喜欢吃庙会上卖的一种糕点,她叫不出是什么名字,只知道它表皮涂了一层蛋液,撒上芝麻烤出来是酥酥的,内馅儿是软软的板栗或者紫薯,一口咬下去直掉渣,仔细嚼还能吃出瓜子和花生碎。

嗯~香得很嘞!

这糕点只有庙会上有,每次她都会上两斤,然后省着吃上一个多星期。

这次去正好再买点,顺便见识见识城中村的庙会和他们这些城边村的有什么不同。

聊着聊着,桌子上终于开始上咸甜汤了。

舀了一碗米酒汤圆,沈妙索

性拉着凳子坐到了陈秀兰的旁边,“对了,姨,你认识俺爷旁边的那个姓秦的奶奶不?”

顺着沈妙示意的方向看去,陈秀兰一边嚼着嘴里的蛋花一边点点头,“咋不认识,之前还给恁村住过呢。”

又看了沈妙一眼,陈秀兰这才反应过来她问这句话的意思。

“你这儿妮儿还怪会打马虎眼了,你是想问她和恁爷的关系咋样吧~”

沈妙“嘿嘿”地笑了两声,往陈秀兰的身边又凑了凑,“那你跟我说说呗?”

从小跟在爷爷身边长大,沈妙常听的都是些爷爷在行医上的故事,好像爷爷的一辈子都在跟药材打交道,没有一点自己的生活,爹妈也很少提起爷爷年轻时的事。

好不容易有这么个机会,她当然要听听看关于爷爷的八卦啦。

把碗里的蛋花汤喝完,陈秀兰拿起两片梨子递到嘴边,慢悠悠地讲起了她知道的往事:“那是三四十年前的事儿了,我当时也还小……”

听陈秀兰说,秦奶奶名叫秦荷,是从小在豫市长大的城市里的姑娘。

一九五八年,正赶上上山下乡,原本她是要下放去外省的农村,是家里托了关系、花了钱才把她送来了距离豫市最近的清河村。

身为知青的秦荷来到清河村后,就住在他们沈家,村子里的人都说沈万山是“牛郎碰上了七仙女”,白捡了个送上门的媳妇。

因为那一年的沈万山已经三十多岁了,只顾着跟沈妙的太爷爷学医,再加上家里的情况不好,所以一直没娶上媳妇。

当时瞧着秦荷天天给沈万山送饭,沈万山也会给她补磨破的衣服,人人都觉得俩人情投意合一定能成,可没想到最后会是悲剧收场……

现实不是神话,穷苦的牛郎是娶不到九天仙女的。

秦荷来村里不到三年,他家就又托关系想办法一步步把她重新调回了城里,沈万山从一开始就知道两家的悬殊,一个乡下的土郎中是娶不起城里的大小姐的,所以在知道两人的未来无望后,便毅然决然地亲自送她回城,斩断了这段关系。

“啊……那俺爷肯定可不舍得她吧。”

听陈秀兰说完,沈妙的心里莫名有些酸。不是为了爷爷和秦奶奶那段可惜的过往,而是自己的奶奶。

按照自己吃瓜的经验,接下来的发展,应该就是爷爷在失去人生中的光亮后,为了家里的香火能够延续,在后来的某年娶了一个自己不爱的女人,生下了一个孩子,然后继续过着了无趣味的一生。

所以,爷爷这辈子最爱的人,是秦奶奶,并不是自己的亲奶奶……

可是陈秀兰却拍着她的肩膀,打断了她的幻想:“傻妞,这有啥不舍得的,你是没见恁奶去的那一年,那才叫真的不舍得哩。”

“啊?”听她这么一说,沈妙又来了兴致,“快快快,再给我说说,俺爷跟俺奶又是咋回事!”

陈秀兰微微一笑,故意卖了个关子,“下回吧,等恁娘儿俩来俺村赶会了,我再好好跟你说说~”

沈妙:!!!

哇,哪有吃瓜吃一半的嘛。

我的好姨姨啊,你就快点告诉我吧!!!

*

吃完赵泉家的喜酒后,沈万山的心情果然好转了很多,笼罩在心头的阴霾总算消失了。

准确来说,是阴霾转移了,转移到了沈妙的头上,换成她在为每天时间过得太慢而着急,因为她太想听陈姨说爷爷和奶奶的瓜了。

虽然自己的亲爹妈应该也听爷爷提过一点,从他们口中或许也能问出点什么,但肯定不会有陈秀兰这么爱吃瓜的人知道得多!

就这么等啊等啊,终于让沈妙盼到了农历十一月十五这一天。

多少年没联系过了,王冬梅都快忘了这段不怎么熟络的关系了,可是既然沈妙答应了她自然是要赴约的。

那天,沈妙和王冬梅起了个大早,两人一起骑着车去了市里。去人家家总不能空着手去,于是便拐到了最近的农贸市场,想着买些新鲜的水果和干果。

市里的农贸市场早上人很多,除了市场里面固定的门面和商贩,外面也有不少从村里来摆摊卖菜的三轮车。

买了三斤苹果和两斤橘子,王冬梅还想再买点瓜子和花生,带着沈妙往前走时,远远就看到去干果区的那条道上挤满了人。

“哎呀呀!我的菜啊,赔我的菜啊!”

“明知道脑子有病还带出来干嘛?你是咋当妈的?”

“飞咯飞咯~坐飞机咯~”

“对不起,真是对不起……”

附近的人都在围着看热闹,不像买卖菜时讨价还价那般喧吵,并且默契地让出一个正圆的空间,生怕扰了中间那些人的发挥。

王冬梅是不爱凑热闹的,本想绕个路走,可她刚转身,就发现自己那一生爱吃瓜的闺女已经快挤到前排去了。

“让让,让让,麻烦让一下,谢谢……”

沈妙手里拎着的水果成了她开道的武器,没一会地功夫就挤到了最里面。

可当她抬起头,看到那个二十多岁的男人像孩子一样傻乎乎地哇哇乱叫时,整个人如同被雷击中一般完全愣在了原地。

何,何胜伟?!

第34章 他,真的疯了

“飞咯~坐飞机飞咯~”

眼前的这个男人手里攥着两片白菜的叶子,嘴上喊着是坐飞机,却是学着鸟的样子上下扑扇,而围观群众给他让出的这片空地就是他的飞机场,一圈又一圈地绕着飞个不停。

何胜伟,他是何胜伟没错。

尽管沈妙只见过他一次,但还是一眼就认出了他。

可是,才过了短短一个多月,他怎么会变成这个样子???

比起上次在他家见面时,何胜伟瘦了很多,乱糟糟的头发也没了优等大学生该有的意气风发,他身上的衣服还是上次见到时穿得那件,不过多了好几处补丁,用来固定裤子的腰带也变成了一根简易的粗麻绳。

沈妙可以确定,他这次真的是疯了。

沈妙之前一直很好奇,爷爷是怎么一眼就能分辨出是装疯卖傻,还是真的失了心智,直到今天看见何胜伟这副模样,才发现原来真和假的差别竟然这么大。

就像是装着水的木桶,看似都沉甸甸的,但实际上滚动的声音会有很大不同。

此时此刻的何胜伟,眼睛是飘忽的,是“看不到”人的,他完全沉浸在了自己的世界里,而上次在他家见到他时,他的眼睛是有神的,即使发疯,他的目光也会定定地落在某个人的身上。

除此之外,他的肢体好像也是不受自己控制的,他的手在抖、脚在颤,有点像是小孩子穿着大人的衣服,很难把布料完全撑起来,顾及到这边的同时,另一边又会耷拉下去。

豫市真小,竟然能在这里碰到他,可……

不知道是不是感觉到了沈妙眼神里灼热的情绪,正在“飞”的何胜伟忽然调转头,朝沈妙跑了过来。

“姐姐,你要跟我一起坐飞机吗?我可以开飞机带你呀~?”

四目相对,何胜伟的眼睛里装满了和孩童一样的天真,他好像忘了沈妙是谁,只把她当成了一个很漂亮的大姐姐,说话的语气也像个小孩子。

“我,呃,这……”

沈妙还没把话说完,何胜伟就一把抓住了她的手腕,说:“来呀来呀~我们家的飞机可大了,我带你飞上天呀~!”

都说疯子的力气大,这话一点都不假。

别看何胜伟的语气像个小孩子,可他到底是个成年人,这么猛地一下,就把沈妙从人堆里拽了出来。

还好沈妙下盘够稳,手里还有几袋水果的重量压着,要不早被他拽得摔个趔趄了。

那边的王娟的何新军正在跟人家赔礼道歉,看到儿子又要闯祸,赶忙跑过来把两人给拉开了。

“对不起对不起,我……”

习惯性的道歉让王娟的腰一直是弯着的,知道抬起头时,才惊觉跟前的人是曾经想要帮助他们的沈妙。

是抱歉?是羞愧?是自责?那一瞬间,沈妙同时在她的瞳孔里看到了好多种情绪,可到最后全部融化在了一抹黑暗里。

王娟老了很多,鬓角的碎发完全变成了白色,分明她的年龄和自己的亲妈没差几岁,身形却像是七十多岁的老妪般沧桑,双手的皮肤也比王冬梅这样的庄稼人还要粗糙。

这一个多月以来,在他们身上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好了好了,别看热闹了!”

“该买菜的买菜,该卖菜的卖菜,忙完都快各自回家!”

没一会,别着红袖头的农贸市场管理员就一前

一后地来了,手里拿着个扩音喇叭,驱赶着堵在路上看热闹的人。

他们好像认识何新军这一家。

看到地上那一摊狼藉和嘻嘻哈哈的疯儿子,不用想就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第几次了?老何,我问问你,这是第几次了?”

男人无奈地叹了一口气,他不敢声音太大,生怕吓到何胜伟,只能尽力克制着语气,“这道也不是你们一家的,你们再这么弄,还让不让别人家过了?”

“对不起对不起,实在是对不起,俺小他,他……”比起王娟,何新军弯着的腰比她还要低,嘴上一个劲儿地道歉,惭愧的汗珠也顺着他的脸往地上掉。

男人摆摆手,随意地踢开了挡路的那几片烂菜叶,“最后一次,真是最后一次,要是哪天再闹个这事儿,我也帮不了你了。”

农贸市场里的店面是要租金的,但管理员也不是不通人情,平时任凭外面的人来小道里摆摊,只要是不影响别人,他也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过去了。

但是碰上何新军这一家,他就算是把两只眼睛都闭上,这懊糟的声音也能直钻进他的耳朵眼儿。

他都数不清自己放了他们家多少马了,自从他们来摆摊后,几乎每天都要闹这么一出,可就算如此,他还是强迫着自己要“通情达理”。

因为他们家摊上这么个儿子后已经算走上末路,都是苦命的人,他也不想再让他们家的冬天过得更冷了。

管理员走后,王娟和何新军赶忙收拾着地上的狼藉,或许是那股疯劲儿过去了,刚才还要坐飞机的何胜伟这会已经安静了下来,像个犯了错的孩子一样蹲在墙角,静静看着爹妈为他的失智买单。

又是亏本的一天。

收拾完的烂菜叶王娟没有扔掉,而是用袋子兜了起来,卖是卖不出去了,但洗洗干净再切掉踩坏的地方,剩下的还能自己吃。

跟着他们一家从市场出来,等到何胜伟的情况稍微稳定一点后,她试着掐一下他的脉象,又给他做了一个初步的检查。

肝肾不足,气血运行不畅,脉搏沉静而细,指尖像是拂过一片很涩的滑片,又像是按在一条老朽的竹子上,沉下水后许久才会回弹上来。

随后她又看了看何胜伟的舌苔以及眼白……

她之前没有接触过这一类“癫狂”的病患,只觉得他哪哪都和正常人的有区别,知道他的大脑受了损,却说不出病因,也不知道该怎么去治。

怕是得爷爷亲自来看一看,才能给他们解释清楚情况吧。

“姑娘啊,我知道你是好心,谢谢你啊,”抹去眼角的泪,王娟用抹布帮何胜伟掸去身上的脏东西,“不用治了,好些个医生都说他治不好了,就这样吧……”

前些天沈万山心情一直不好,王冬梅多少知道是因为这个叫何胜伟的人。

能把老爷子气得成天闷闷不乐,她一直以为这个何胜伟是个头脑精明、满腹心机的人,可亲眼看到时,这个眼神清澈只知道傻笑的少年却让她感到意外。

“咋会成这样?”王冬梅不禁问道。

何新军叹了一口气,“报应,都是报应……”

一个多月前,何胜伟刚回学校没几天就说人参不够吃了。

说是找工作的压力太大,说是还有什么论文要写,让何新军他们再多给他寄一点钱,帮他撑过在学校最后的这两个月,还说只要能找到工作,他就能用自己的工资买人参,不需要家里寄钱了。

可这次要寄多少钱过去呢?

五千,整整五千!

可王娟和何新军他们俩每个月的工资才不过三百多,更何况之前给他买人参就已经把家里的积蓄都花光了,哪里还能再找出五千块来?

没办法,为了让儿子能够挺过这段时间,他只能借钱。

听说了他们家儿子的事,棉花厂当然是表示支持的,好歹是棉花厂员工的孩子,又是厂里培养出的第一个名牌大学的大学生,于是当天厂里就组织捐款。

五千块,只用了一天的时间就筹够了,还多出了一千多块。于是第三天一早,何新军就立刻把钱给他汇了过去。

想着何胜伟独自一人在外地举目无亲,万一发起病来需要人照顾,厂里给了他们五百块还放了他们一个月的假,让他们可以去海市照顾儿子。

可没想到意外却在这时候发生了:

——

九十年代的华国不管是经济还是国力都在迅速发展,海市也借着时代的东风,成为了东海之畔上一颗璀璨的明珠。

海市白天最繁华的是当属南城街,这里拥有着全市最大的百货商店,还有最热闹的商业街,城市中最多的目光都聚焦于此。

等到入了夜,另外一条黄江路则靠着霓虹装点的美食,吸引着许多老饕,觥筹交错之间、纸醉金迷之处,不知道又有多少的合同敲定在这一盘盘珍馐美味之中。

香满园,黄河路上最豪华的饭店,只要进了那扇的旋转门,就会来到一个新的世界。

在这个新世界里,每个人都是“老总”,每个人都会得到服务员的盛情招待,整整三本五十页的彩印菜单,只有你想不到,没有他们做不到。

什么澳龙、帝王蟹、东星斑都是小儿科,只要你想吃,他们甚至能从后厨端来一盘火焰大王蛇!

像这样高档的饭店,一般接待的都是商务接待或是富家豪门的宴请,不过在十月的最后一天,他们却接待了一桌还没毕业的大学生。

不是一楼大厅的那种散台,而是二楼低消两千块一桌的高档包厢。

“何老板,以后发财可别忘了我们这些老同学们啊。”

“不会不会,哪里的话。”

“要是我找不到好工作,就去豫市投奔你,你可得在棉花厂给我安排个好工作。”

“害,你这么有本事,还需要来找我吗?”

“欸?你还真别说,咱胜伟可是棉花厂的皇太子,老刘啊,你要是去了豫市的棉花厂,胜伟不得给你安排个经理的位置坐坐?”

“你们可别消遣我了,快喝酒吧,你这杯酒我可盯着看快半天了啊。”

接连几杯白酒下肚,快速上头的酒劲儿让何胜伟的脑子有些迷糊。

比起刚上大学时连喝啤酒都会吐,此时能忍受白酒的灼热刺喉已经是他极大的进步了。

夹了两口菜后,何胜伟找了个上厕所的借口从包间跑了出来。

“老总好。”

从包间出来时,正巧碰到两个刚送完菜的服务员。

穿着紧身的中式旗袍,服务员用娇滴滴的声音向他问了一声好,不过他却没有在意她们说了些什么,只是扶着墙快步跑去了洗手间。

难受,很难受……

双手撑在洗手台上,快速地用凉水给发烫的脸降温,过了好半天,他才把那股想要吐的反胃感给压下去。

不能吐,这酒可是三百块一瓶的五粮液,身上的衬衫也是二百块一件的高档货,哪怕刚才用来压酒的凉菜,也都是五十块一盘。

所以,他不能吐,因为这些都是用他爹妈的血汗钱换来的……

抬头看着镜子里的自己,何胜伟挤出了一个极难看的笑,他的嘴角分明是在上扬,眼里的情绪却很苦涩,比他小时候吃得中药还要苦。

于是他用手指蘸着水,帮镜子里的自己把眼睛里的情绪抹掉,可这样的自己看起来更难看了。

今晚,他达到了自己的目的,成为了在场人人都追捧的人,成了每个人都羡慕的“何总”。

可是只有他自己知道,这一路走来有多么地艰难。

三年前,当他背着行囊从豫市来到海市时,他对未来的大学生活充满了向往,也想象着自己能够凭借恒心和

毅力,在这片更广阔的天地有所作为。

等到住进了学校寝室,才逐渐发现这里和他想象得不太一样。

不是所有人都要拼命努力才能考出高分,不是所有人都要把时间都花在学习上,不是所有人……都像他一样,除了书本之外,一个朋友都没有。

年级里的第一次联谊,何胜伟碰到了那个让自己心动的女孩。这一次,他终于鼓起勇气向她做自我介绍。

“你好,我叫何胜伟,胜利的胜,伟大的伟。”

女孩对何胜伟的单纯呆傻并不反感,于是也大方地向他做了自我介绍。

同样是城市出身,可出生在海市的女孩背景要比他更为出色,父亲经商、母亲是工程师,一家子都是很有素质涵养的高级知识分子。

轮到何胜伟时,在面对女孩优越的条件,他第一次产生了自卑的心理。

他没有细说自己父母的工作,只说他们都在市里的国有棉花厂上班,不曾想,这一次模糊的自我介绍却让他在第二天成为了“棉花厂的大少爷”。

不知道是谁传的,反正不是那个女生。

何胜伟入学后不怎么跟人交际,也甚少参加集体活动,大家自然对他的背景十分好奇,于是这么一传十、十传百,他就成了国营棉花厂厂长的儿子。

一开始何胜伟还不知道怎么回事,只觉得身边的人对自己格外热情,不仅上课会主动给他让座,去食堂打饭也会帮他打一份,后来当何胜伟被人叫“少爷”的时候,才发现是闹了个乌龙。

学校里不乏有钱人,可像他这样家里有钱、长得又帅、学习又好的男生可是凤毛麟角,于是不管男女都会想要和他亲近。

这是何胜伟从小到大第一次被人追捧,也是第一次知道原来受人欢迎、成为焦点是这种感觉。

为了能够一直成为“万人迷”,何胜伟决定将计就计,继续扮演棉花厂厂长的儿子。

可既然是国营棉花厂的大少爷,何胜伟就不能再过之前那种寒酸的日子,名牌衣服、名牌鞋,文具也要是从百货公司买的牌子货。

在他精心的包装下,曾经那个一块钱掰成两半花,一个月六十块钱生活费就足够的小镇做题家,就这么摇身一变,成了不需要努力,读书不过是丰富自己生活的阔少。

当然,这样的变身魔法是有时间限制的,金钱就是限制。

他需要钱,需要很多很多钱来维持自己的光鲜亮丽,需要慷慨地请客、随意地做东来保持他的体面。

他不能也不敢告诉父母真相,思来想去决定用装病来骗钱。

大病父母回来,小病花钱,最好是生一种慢性病,不仅去医院查不出来,并且不容易被识破的突发性疾病——疯了。

对,疯了!

疯子是治不好的,无论花多少钱都是打水漂,几番考虑和犹豫后,何胜伟决定用装疯来找父母骗钱,而用来治疗他发疯的特效药就是人参。

人参好出手,就像是明码标价的黄金,不用担心折价的问题,尤其是上了年份的人参,有时候甚至还能多卖出几十块钱。

何胜伟就这么装着装着,不知不觉就过去了三年,每个月上千块的开销一点点透支着家里的存款,直到今年,一向省吃俭用的父母终于被他“吸干”了,再也榨不出一点价值。

于是父母便向电视台求助,希望能够借助社会的力量帮帮自己的儿子。

后面便有了何胜伟从图书馆回家,撞见记者和几位大师的这档子事儿。

像他这样还没步入社会的野狐禅,顶多是骗骗疼爱他的父母,在碰到沈万山这种“千年狐狸”,他那点不入流的小把戏根本不值一提。

只是他没想到的是,沈万山竟然给了他体面,并没有当面戳穿他。

那一刻,何胜伟有反思、有后悔,面对沈万山给他的台阶,他是真的想要脱下自己伪装了三年的画皮,用真面目示人,也是真的想要让自己的“病”痊愈。

可……

最后一次,他保证,这是最后一次!

只要请了这顿散伙饭,大家都各自出校去找实习工作,他就不再装了,只要让他唱完这最后一出大戏,他就彻底谢幕,做回他真实的自己。

所以为了演好这唱戏,他不得不再向父母要一笔巨款,而在他拿到汇款的那一天也暗暗发誓,一定要找到一份好的实习工作,赚更多的钱弥补这三年对父母的亏欠。

调整好情绪后,何胜伟终于对着镜子里的自己露出了一抹满意的笑。

快了,快了,过完今晚,他就可以做自己了……

回到包厢,何胜伟继续和班里的同学喝酒吃菜,勾肩搭背地聊着过去的友谊,畅想着未来美好的明天,直到包厢的门从外面被推开。

“小伟?你,你?!”

“爸……妈……”

是王娟和何新军,他远在千里之外的父母。

他没想到他们会亲自来海市,没想到他们会去学校,更没想到他们会拎着大包小裹的行李出现在海市最豪华的饭店包厢门口。

一边是穿着光鲜亮丽的阔少,一边是两个衣服上还打着补丁的乡巴佬。

他们竟然是一家人?不会吧……

“何少,他们是谁啊?”

“你爸不是棉花厂的厂长吗?他们这……”

“到底怎么回事,你们不会真的是一家人吧。”

一时间,所有人眼里的情绪都从尊敬、崇拜变成了鄙夷、嫌弃,放下手里的酒杯,他们看何胜伟的眼神像是在看一个异类,一只看似光鲜亮丽实际是满身脏污,生活在阴沟里的老鼠。

那一刻,何胜伟没有被识破谎言后的愧疚,而是歇斯底里地发泄。

“谁让你们来的!你们来这儿干嘛!”

谁能想到,撞见儿子的谎言并不是最崩溃的,更崩溃的是他们向来以为乖巧的儿子竟然是个骗子,骗走自己的血汗钱去宴请那些同学,却从未想过给他们买过一杯白水。

什么治病?什么人参?全都是一场谎言。

“小伟,我们就是这么教你做人的?这就是你学了二十年的道理?”

“何s……胜伟,所以你是骗我们的是吗?你根本不是什么棉花厂的大少爷?”

“你这也太过分了吧!”

“就是就是,亏我们还把你当朋友,你就这么骗我们!”

……

这是何胜伟人生中的至暗时刻,曾经他是老师眼中的尖子生,是父母心中的骄傲,是邻居口中的标杆,是朋友脑海中最慷慨的阔少。

但这一刻,他失去了一切,所有的脸面都被撕扯成碎片,最后一点尊严也没骂进了尘埃。

他的情绪不断积累压缩,如同一颗升温的蘑菇弹,直到酒精开始发挥作用,成为点燃那颗蘑菇弹的导火索……

一朵巨大的蘑菇云在他的意识海中绽开,所有的记忆和理智都随着他的自尊和面子一起烟消云散了。

“我是!我是!我是棉花厂的少爷!我不认识他们!”

“他们不是我爸妈,不是爸妈,我是少爷,我真的是少爷啊!!!”

何胜伟,他真的疯了。

第35章 两个好哥哥

“唉,这孩子还是太虚荣了。”

听完沈妙讲的故事,陈秀兰一边给她们娘儿俩沏着菊花茶,一边惋惜道,“为了自己的面子,把一家人都搭进去了,何必呢?”

何胜伟的事后劲儿太大了,以至于到现在,沈妙的脑海里都还是他方才在市场里发疯时的模样。

他这次是真的治不好了。

听王娟说那天在饭店他刚嘶喊几声,就一口气没缓上来晕过去了,等醒来后就是现在这一副痴痴呆呆,谁也不认识的模样。

带他去医院的检查结果是,酒精和情绪刺激到了大脑,导致大脑皮层受损,从而影响到了记忆,以后都只能时而疯狂、时而癫傻,这么浑浑噩噩地过一辈子了。

这事儿成了棉花厂家属院里的丑闻,自家孩子骗了这么多钱,王娟和何新军没脸再干下去了,于是两人引咎辞职也搬出了家属

院,带着已经疯癫的儿子靠摆摊生活……

“好了,不说他们了。”

陈秀兰把洗好的水果端来,主动转移话题道:“这会儿摊儿还没都摆全,等会吧,稍微等一会咱再去。”

“中。”

沈妙和王冬梅到她家时已经是上午十点多了,周末原本人就多,又赶上庙会,村里到处都是来凑热闹的人,中间的那条主路早就堵得水泄不通了,可谁能想到这才刚刚开始。

不得不说,陈秀兰的性格是真的过于开朗了,四十来年加起来一共和王冬梅没见过两面,却能聊得像是来往多年的知心老友,总能找到聊不到头的话题。

“你还记得恁那个姐不?她去年都抱上外孙啦!”

“王霞吗?这么快,她妞不是前两年才结婚?”

“这还快呀,你之前高中那个同学记得不?我忘了叫啥了,嘴特别大的那个。”

“嘴特别大……嘶,啥丹,叫啥丹来着,我也记不清了。”

“她今年才四十六吧,都抱上二孙了!”

“咦~这才快呢,对了,她是嫁到哪了?”

开始王冬梅还有些拘谨,没过多久就跟陈秀兰聊得不亦乐乎了。

她们俩坐在客厅里聊着闲话家常,沈妙则借用了陈秀兰家的座机给爷爷打了个电话。

沈妙的肚子浅得很,藏不住瓜,要是不早点把何胜伟家的时告诉爷爷,她这一天怕是都会坐立不安。

和自己一样,沈万山在听说了何胜伟的事情后觉得解气之余,更多的还是唏嘘不已。

眼看他苦学二十年考进了海市的名牌大学,父母折腾大半辈子供养他,最后却落得个因为疯癫而被迫退学的下场……

何胜伟确实是可恨之人,不过可恨之人也的确有可怜之处。

“妈!我回来了!”

还没走到家门口呢,楼道里就传来一个爽朗的叫喊声,几秒钟之后,就听到了他“咚咚咚”敲门的动静。

“说曹操曹操到,俺家这土匪真快可回来了。”陈秀兰掸了掸衣服上的瓜子皮屑,起身走去开门。

“妈,想……”男人刚进门就要往陈秀兰的怀里扑,看到沙发上坐着人,这才赶紧收住动作,连带那句没说出口的话也给咽了回去。

“家里来客人啦?”男人礼貌地冲着沙发上的王冬梅躬了躬身,大方地同她打招呼道,“阿姨好!”

胡噜着男人的头发,陈秀兰替他补充道:“这是恁清河村的那个姨,姓王。”

“王阿姨好!”

母子俩的性格简直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同样的大眼睛、同样大大咧咧的行事风格,再加上那一张抹了蜜的小嘴儿,真是一对讨人喜欢的活宝。

男人名叫姚恒,是陈秀兰唯一的儿子,和沈妙同年马上也快二十四了,不过月份却要比沈妙大了三个月。

王冬梅常说沈妙是个长不大的孩子,总是透着几分孩子气,今天见了姚恒才发现,原来比沈妙还幼稚的成年人大有人在。

姚恒一看就是从小泡在蜜罐里长大的,眼睛里干净得没有半点杂质,说话也是直来直往,会毫不掩饰地夸赞王冬梅的气质,也会提醒沈妙的嘴唇有点干,需要喝点水润润。

“好了,别跟个窜天猴样的乱蹦了,坐好,”陈秀兰拉着他坐在自己旁边,伸手替他理着额前的碎发,“看你这几根狗毛剪的,难看死了。”

“哎呀!啥狗毛啊,这叫刘海,学校里时髦着呢。”姚恒撇了下嘴,重新把刘海给梳好。

姚恒就在豫市的大学读书,明年就毕业了,因为学校离家近,所以每到周末都会回家。

兴许是一直读书,没怎么在社会上飘荡过,白白净净的一张小脸儿满是书卷气,有那么点《红楼梦》里贾宝玉的感觉。

“俺爸了?”

“还没回来,”陈秀兰看了看墙上的时间,“时间不早了,要不咱去饭店吃个饭吧?吃完饭咱再去会上好好转转。”

“别别别,去饭店吃太破费了,俺娘儿俩都准备坐坐就回去了。”

“回去弄啥?这还没开始逛呢,”陈秀兰下意识要挽留她,可拉的却是沈妙的手,“难得来市里一趟,等下午玩够了再回去呗。”

“不想出去吃,那我一会去买点菜,咱搁家做着吃也中。”

陈秀兰的盛情难却,王冬梅和沈妙只好答应。

想着四个人一齐去买菜没必要,陈秀兰就让姚恒带着沈妙先去庙会上逛逛,自己和王冬梅去买菜,等到饭菜都做好后再回来吃饭。

姚恒是个爱凑热闹的性子,就算陈秀兰不主动提,他也没打算和沈妙在家干坐着等。

陈秀兰说话的这会功夫,姚恒已经开始往兜里塞零花钱,准备带沈妙出门了。

“庙会人多,去看看恁辉哥忙不忙吧,不忙让他带住恁逛。”临出门前,陈秀兰特意交代他道。

“中,知道了。”

跟在姚恒身后下楼,沈妙有种回到了小时候的错觉,脚步也不由得轻快起来。

就像是村里的大哥哥领着她们这群妹妹们去赶庙会,哥哥会用零花钱买各色的粘牙糖和一吹就响的玻璃鼓,而妹妹们则会乖乖拎着哥哥买来的玩意儿,寸步不移地当着小跟屁虫。

“恁村有庙会不?”

“有啊,人也是可多。”

“恁那也有套圈?摸奖?”

“当然了,俺那还有搭台子唱大戏的,还有会耍猴的。”

“可以啊,还以为城边村太远,啥都没有呢。”

“那你可想错了,就是因为偏,地方大,玩得才多呢!”

从两人认识到现在才不过半个小时,沈妙发现姚恒竟然是一个比陈秀兰还要有趣的开心果。

他和陈秀兰一样,话匣子一打开就闭不上了,听他“嘚啵嘚啵”地说个不停,向来自认为话多的沈妙此刻竟觉得自己有些内向了。

好久没碰到这么有意思的人了,跟他聊着天,感觉自己的心情都跟着变好了。

快到村里的主街时,人流逐渐拥挤了起来。

“跟紧我,前面人可多。”

“往前走吧,我跟着呢。”

沈妙努力地让自己保持和他有一米的距离,可稍微脚迈得慢了一步,旁边就会有人把她给挤开。

眼看着沈妙和自己的距离被拉得越来越远,姚恒索性转过身,一把抓住她的手臂将她拉到了自己身前,“你往前走,我在后面跟着你。”

姚恒的个子不算高,只有一米七五左右,穿上带着跟的球鞋也就比沈妙高出一点点,可当他护着自己一点点往前走时,沈妙却觉得他的身型仿佛变得高大了许多。

姚恒的身上有股淡淡的洗衣粉味道,是柠檬味的,被晒过之后还有阳光留下的余温,暖暖的,闻着很舒服。

扑通扑通……

唔,这种感觉好奇怪,分明他只比自己大了两个月而已,沈妙却不由得想要仰视他。

尤其是他用手护在自己身体两侧,以防别人会在混乱中碰到自己时,更是忍不住想要像鹌鹑一样缩进他的怀里。

“妙妙?”

因为离得很近,他说话的声音也变得更低沉了几分,很有磁性。

“嗯?”沈妙稍稍偏过头看向他,“怎么了?”

姚恒:“我给你变个魔术吧。”

“魔术?”

话音刚落,姚恒就抬起手放在她的头上,然后快速地胡噜着,说:“你看你看,下大雪咯~”

沈妙:……

看着自己肩膀上散落的头皮屑,那一刻,沈妙感觉自己从社会的一定程度上来说,大概是死了,死得不多,微死而已。

不过既然自己都要“死”了,趁着人多攮他一刀应该也不过分吧!

穿过主街一直往南走,姚恒带她来到了一家门脸挺大的商店。

“侯哥,我回来了!”

瞧了一眼坐在收银台前看店的临时工,姚恒跟来到自家店一样,随手抓起一包架子上的巧克力拆开,只从中拿了一颗,剩下的都塞进了沈妙的怀里。

沈妙:???

别说你认识猴哥,就算你认识玉帝也不能到人家店里这样吧?

等等,这包巧克力的钱……

“好,你先坐,我在仓库理货,等会就出去。”听到有人在叫自己,商店尽头的门后面传出一个十分稳重的声音。

“中。”

听到“侯哥”的回答后,姚恒更加肆无忌惮了。

虽说马上快入冬了,可这两天天气热,尤其是快中午这会儿,温度都在二十度以上,从架子上挑了一瓶荔枝味的汽水打开,仰起头“咕咚咕咚”地喝了两口,然后把起子也递给了沈妙。

“挑一瓶喝吧,别客气,把这儿当自己家就行。”

沈妙不怯生,可说到底她并不认识这位“侯哥”,所以做不到像他这么从容地从货架上拿东西,“不了不了,刚才喝水喝得有点多,这会不渴。”

姚恒看出了沈妙有些不好意思,所以没有勉强她。

“对了。”

话音刚落,他就从食品区跑到了日用品区,再次折返回来后,见沈妙两只手里都有东西,便将那一根小东西塞到了沈妙的口袋。

“是什么?”沈妙没看清,只瞥见是圆柱形的。

“唇膏,”姚恒继续喝着手里的那瓶荔枝汽水,“你不是大夫嘛,得经常跟人说话,冬天嘴唇容易干,没事多抹点唇膏嘴巴就不起皮了。”

想不到他还挺细心的……

低头瞥见口袋里露出来的粉色一截,不得不说,沈妙真的有被他感动到。

“草莓味的,很适合你。”

抿了抿唇,沈妙暗暗庆幸刚才没有表露出想攮他的念头,刚要开口跟他说声谢谢,没想到姚恒又补了一句,“你嘴巴大,记得要涂得稍微厚一点。”

沈妙:……

后悔早了,应该早点攮的……

在外面等了几分钟后,终于见到了这位“侯哥”。

是个模样看着三十多岁的精壮男人,兴许是在仓库里干活太累,他只穿了一件白色的背心,热淋淋的汗打湿了背心的边缘,依稀能看到下面古铜色的皮肤。

他的身材很好,一米八四的身高看着很是挺拔,腹部的肌肉轮廓若隐若现,任凭是谁看到他的第一眼都会忍不住多停留几秒,而他的样貌则不算特别出众,五官端正,没有特别亮眼,也没有什么缺陷,普普通通而已。

“你小子真是土匪啊,一回来就上我这搜刮来了。”

从姚恒身边经过拿起衣服时,侯哥像逗小孩子一样揉着他的头发,“谁给你剪得毛?真丑。”

“你懂屁,”姚恒不高兴地推开他的手,重新把头发整理好,“这叫刘海,很时髦好吧。”

见姚恒身边还跟这个女孩,侯哥一边穿衣服一边向他问道:“这位是……”

“俺那个清河村姨家的妞,得叫妹妹的。”

两人明明是八竿子都打不着的关系,从姚恒口中说出来,倒像是他亲妹妹一样。

不等沈妙做一番自我介绍,姚恒又主动跟她介绍了这位侯哥,“这是侯文涛,你跟着我叫哥就行。”

侯文涛的妈和姚恒的妈是好姐妹,他妈比陈秀兰大了十几岁,因此侯文涛也比姚恒大了十几岁。

侯文涛的妈几年前去世了,不过两家却没有断了来往。

侯文涛家是开商店的,姚恒他爸是在两省跑运输的,有时候会带些南方时兴的玩意儿来卖,所以两家不仅是私下,生意上也有交集。

妈妈们有交情,他们又是从小一起长大,所以他们的关系就像是亲兄弟一样。

“呀!只顾着出来赶会,忘了把书给你带来了!”

看到侯文涛在本子上登记着入仓库的货单,姚恒这才想起来忘了给他带书。

侯文涛小时候没好好读书,长大后才意识到读书的重要性,所以在姚恒上大学后,会时常让他帮忙从图书馆借书学习。

“没事,”放下圆珠笔后,侯文涛拿起一旁的外套穿上,“先带妹妹去玩吧,晚上等我没事去恁家拿就行。”

临出门前,他也跑到了超市的日用品区拿来一只发卡递给了沈妙,“给,今天风大,别上头发就吹不乱了。”

“谢谢侯哥~”沈妙收下了他的好意,回以一个甜甜的笑。

好巧,他送的也是粉色的草莓哎。

三人一同出门时,姚恒在左、侯文涛在右,如同童话故事里的骑士一般保护着中间的小公主,事实上,沈妙也确实享受了像公主一般被捧在手心里的待遇。

“吃撒子不吃?给你买点吧。”

“买一点点吧,多了吃不完。”

“套圈玩不玩?我瞧着那个兔子怪好看的。”

“中啊,那来十个圈试试吧。”

“这小玩意做得怪好,买几个放家里吧。”

“好,买一个就行了。”

从主街的东头一直走到西头,沈妙的嘴巴就没停过,吃了好多小贩现做的特色小吃,每样一口,吃不完的就给两个哥哥吃。

手里的东西也是越来越多,拿不下的也是两个哥哥帮她拎。

从头玩到尾的这一路,沈妙一分钱都没掏,全是姚恒和侯文涛买单。准确来说,应该都是侯文涛买单,因为姚恒的手里拎了太多的东西,腾不出手掏兜拿钱。

有他们陪着自己玩,沈妙真的有种回到了小时候的感觉。

她曾经一直幻想过自己能有个哥哥或者姐姐,如今,当两个哥哥左右架着她去看台子上唱得大戏时,她感觉自己的幻想好像成真了……

这是沈妙今年玩得最开心的一天,开心到让她忘了早上还在为何胜伟的事遗憾,甚至晚上回家的路上和王冬梅聊天的话题也是这两个哥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