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六章 险胜(第2/3 页)

大唐虎贲 无言不信 244 字 2024-02-24 14:18:33

罗士信点头道:“这事就由福伯您来操办吧,根据礼单回以同等价值的礼品作为回礼送过去。太子与秦王的也是一样,不过等会我写一封感谢信给他们。他们不缺这钱物,所求的不过是我的这一份心意而已。”

福伯继续道:“既然要回礼,干脆几个相爷,也一并送了。同朝为官,指不定有相互帮衬的时候。”

罗士信有些头大,道:“那就依福伯的,反正府上也不缺这些钱物。”

福伯作揖下去。

罗士信看着福伯的身影,暗自庆幸,他最不擅长的就是处理这些日常琐事,还好遇上了这类全能管家,将偌大的国公府上下所有琐事都处理的井井有条的:在回到长安,罗士信醉心右骁卫变革的时候,福伯彻底接管了国公府。他请丫鬟请佣人,将一直留在府中帮忙的原太子府下人都换了出去。然后观察他们的品行,或提拔或逐出,做了许许多多的事情。

同时还将封地的账目查算的清清楚楚,开除了一个贪污受贿的管事,将封地的税金罗士信的俸禄,杂七杂八的东西都弄的井然有序,这些事情都不是罗士信能干的。

也因为有了福伯,罗士信这个郯国公府才真正算得上是一个国公府,一切事物都是清清爽爽的。

罗士信先来到了库房,找到了李建成、李世民送的刀枪。

七星刀外表华丽无比,刀鞘由七颗不同颜色的华丽宝石镶嵌而成的,分别是:白珍珠、黑珍珠、玛瑙、翡翠、水晶、红宝石、蓝宝石,左三颗右四颗镶嵌在刀鞘上,很是美观。

罗士信有些不喜,这太过美观,反而显得这把刀是装饰品,将宝刀出鞘,一股寒气迎面扑来。

近乎八十厘米的长刀在烛火下闪着森然的寒芒,直平的刀背,锐利的刀锋,尖利的刀尖,无不显示着这把刀的凶煞。

这刀的样式正是罗士信最爱的横刀,此刀可以说是集刀剑之大成,厚实的刀背让刀不易折断,锐利的刀锋能够轻易破开一切血肉,尖利的刀尖又赋予了此刀拥有十足的破甲能力。

唐横刀无愧是当世最强悍的工艺,小日本只是学去皮毛,便让日本刀名列世界三大名刃。若这横刀的技术流传下来,哪有日本刀的地位。

尤其是这把横刀,似乎经过了千锤百炼的敲打,刀锋厚却入手沉重,非常适合战场使用。

“好刀!”罗士信忍不住赞叹了一句,想着自己用的那把横刀已经经过无数次返工,打了又打,磨了又磨,那刀锋都因为饮了太多的鲜血,染成了红色,洗磨不去,心道:“也是该让它退下来休息了。”

将七星宝刀放在一旁,罗士信又取来百炼钢枪。

这枪已入手,罗士信就感受到了异样的感触,趁手,异常趁手。

罗士信擅使枪这是公认的事情,但只有秦琼、程咬金少数几人知道,他缺少一柄趁手的枪。这跟他的特点有关,罗士信天生神力,寻常的枪在他手上如若无物,施展起来相当的变扭。只是因为他枪法精湛,武艺奇高,便是给他一根铁棍也能在千军万马中来去自如,一般人看不出来。

罗士信也不是没有想过将枪加重,但加重意味着要将枪加长加粗。

罗士信的骨骼如若书生,铁枪若是加粗,手握着不舒服用的同样变扭。两面纠结,也就一直没有没有真正趁手的兵器,只是一身武艺摆在那里,也没有几人能奈何的了他。

可李世民送的这柄百炼钢枪却让他有了趁手的感觉,枪柄不粗不细大小合适,枪的重量又达到了标准,约莫八十斤左右,枪长丈二,枪头一尺三寸,左右还含有细细的血槽,有着令人心悸的即视感。

“好枪!”

罗士信按耐不住,握枪在手,在将七星宝刀挂在腰间,大步来到了练武场,对着月色挥洒舞动。他枪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