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第2/24 页)

倒有点像个付学费的游客。他在法学院的地下室里打牌赌钱,在雷诺俱乐部里打台球,到五十三街的一个赌注登记处去赌马。如果他去听课,在肯特大演讲厅——半圆形的阶梯教室——面对学术上任何常识性笑料,也许是出于自得其乐,他常常会禁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可是,”他解释说,“那个傻瓜想要推销一点行为主义的破烂货,说什么一切思维活动都得用言语,因此它有一部分必定是在喉咙里和声带上进行的——这就是他所谓的‘受抑制的默说’。因而他们对哑巴的思维活动感到非常好奇,于是就弄来几个哑巴,在他们的脖子上装上仪器,然后给他们讲三段论。可是他们想要的资料全从指缝里溜掉了,不用说,因为哑巴是用手语交谈的。于是他们又给哑巴的双手都上了石膏,把它们固定住。哦,就在那家伙说到这儿的时候,我实在忍俊不禁,开始哈哈大笑起来,于是那傻瓜就叫我离开教室。”说到这儿,克莱姆先是不好意思地一笑,接着便纵声大笑起来。哈哈哈!高兴得满脸通红,但随之又变得闷闷不乐起来,他想起了自己的苦恼,老天爷给他的赐予太短斤缺两了。我再三劝他说,他的想法不对头,他不需要在任何方面装扮弥补。现在正是他偷情猎艳的时候,他的外貌有着刚健的男性气概,尽管有些夸张的地方,比如他蓄的那撮小胡子,还有那套二十二块五角钱买的赌徒们穿的条纹外套——尽管他有钱,但他喜欢分期付款。他说:“别对我讲好听的话,奥吉。你大可不必。”有时候,他会对我摆架子,那神气就像叔父对待年纪差不多的侄儿。他极力想装出中年人的老成。他认定这合那些偏爱有阅历男人的女人口味,可以得到她们的青睐。一位有点憔悴,有点愤世,也有点放荡不羁的叔叔。这就是他想扮演的角色。

“啊,你呢,奥吉?你怎么样?”他问道,“你在这儿鬼混点什么?你的好机会多得不知道怎么办才好。你的毛病是你老要找个人当你的经理。现在你又跟那个墨西哥人搞在一起。你干吗把一切事情都丢到脑后?”

“什么一切事情?”

“我不知道。不过看你躺在这把柳条摇椅上,胸前抱着一本书,悠闲得很,让大好时光白白地流过,其实你本该有千百桩事情可以做的。”

克莱姆的胃口很大,他认为世界上有许多应当得到的东西。只要想到他认为自己得不到这些东西时有多伤心,你就知道他的这种想法是很自然的。我知道,他指的是金钱、荣誉以及被你的爱弄得完全不由自主的女人,还有大笔财产。他受到了这千百桩事情的困扰,有时我也如此。他坚持认为我应该有所作为,至少也应该练习一下怎样才能使自己有所作为。他认为我应该专心致志于如何出人头地,不该自甘落后而应奋发向上,独立不羁等等。我对于自己被吸纳入某种比我更强大的东西,心里当然有点不满,我也无从成为一颗独特杰出的星星,吸纳能量,成为世界上一群人心目中光彩夺目的太阳——给他们的不一定是温暖,而只是普卢塔克那种光辉。能出人头地,那当然很好,让人高兴,可是做太阳神的儿子?我连做梦都不敢想。我从来都不妄想超越我自己的素质和体能。总之,每逢克莱姆这样的人规劝我恭维我时,我从不认真听取。我有我自己的顾问班子,倒不是它不会出错,而是它出的错是我担当得起的。

克莱姆跟我谈这类大事倒不是在跟我开玩笑,不过他来这儿跟我谈天并不是他的主要目的。他不是特意来给我打气,或者告诉我吉米·克莱恩的消息,说他已经结婚,有了一个孩子,现在在一家百货公司工作,或者是说他兄弟想去百老汇闯天下。他来是因为他正在追一个住在这幢房子里的一个叫咪咪·维拉斯的姑娘。

咪咪不是大学生,她在埃利斯大街一家学生餐馆里当女招待。我曾以鉴赏的眼光注意过她,也许我较有资格对她作出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