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朝各自所去的方向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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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六,4月29号,沈甜早早起了床准备早早收拾整理行李。
六点钟从床上坐起,她没先换衣服,直接穿着吊带睡裙去洗漱。刷牙时,透过镜子,她看脖颈的某处吻痕还没消散,还是能看出来。
她的皮肤很白,那红红的吻痕在白皙的皮肤上,还挺扎眼的。
她记得傅时北吻的时候也是很温柔的,怎么就留下痕迹了。她一点也不喜欢穿高领的衣服,不过好在今天留在家收拾东西,不外出,家里没旁人在,她想穿什么衣服穿什么衣服。
洗漱过后,换上方形领口的短袖针织衫跟舒服的运动裤,把头发高高扎起,去厨房简单煮了碗速冻小馄饨,吃过饭,不到七点钟,沈甜就开始收拾整理东西。
先去衣帽间,收拾了她的衣服。
八点左右,她的手机响起,她从衣帽间的一处台面上拿起手机,看是宁盛打来的。
宁盛问她今天是不是会收拾打包东西,她嗯:“已经在收拾了。”
宁盛:“这么勤快。吃早餐了吗,我今天休息,去给你帮帮忙吧,想吃什么,待会儿给你捎过去。”
沈甜笑:“你这么好。你过来帮忙可以,但不用给我捎早餐,我吃过饭了。”
宁盛想来帮忙,她就不推辞了。
李晴是她的同事,虽然私交不错,但真不太好意思让人家假期来给她帮忙。而且,她自己能搞定的,就让李晴好好的享受她的假期吧。而她跟宁盛像是兄妹,熟的不得了,她才不怕耽误他的时间。
宁盛:“哇,都吃过饭了啊,看来你今天真的很勤快。那我就只给我自己买早餐了。”
沈甜:“嗯。”
宁盛也住附近,没多久,开车过来了,在她小区楼下的早餐店买了豆浆跟油条,还有一只茶叶蛋,拎上了楼。
上楼按响门铃,沈甜听到门铃响声,停住收拾衣服的动作,慌忙跑出去开了门。
宁盛买的油条是真香啊。
他拎着油条进屋,沈甜就闻到味儿了,不由看向他的油条。宁盛看到她的目光所在处,笑着把油条拎起,在她面前晃了晃:“想吃?给你一根?”
沈甜点头:“是有点想吃,但还是不吃了,刚吃饱了饭,再吃我怕胃里不舒服,我早上胃口不大。”说话间,朝衣帽间走去,边走又边对宁盛说,“我继续收拾我的东西去了,你在餐桌处好好吃饭吧,我就不陪你了,渴了,自己倒水喝。”
宁盛嗯,换好鞋,去洗把手,走去餐桌处,坐下来吃了饭。边吃饭,他边拿着沈甜的平板看了会儿医学类的杂志。
他十分钟后吃完饭,收拾好餐桌,再洗把手,去了沈甜的衣帽间。
“我吃完饭了,现在帮你做点什么好呢?”他问她。
沈甜在把衣服装入行李箱。她的衣服鞋子有些她不太爱穿了,会边收拾整理的时候,边把不想再穿的挑出来,准备放入楼下的旧衣服回收箱,就不带回东城了。而且女孩子的衣服,让宁盛给她收拾也不太妥,沈甜想一想,说:“哥你去书房,帮我整理下我的一些书吧。”
她挺喜欢看书跟买书的,会看小说,也会看专业类的书籍。在这边住了一年多,空空的书架上现在塞满了好些书。
书她都想带回东城,她买的都是她喜欢看的。而且,把她喜欢的书留在人家家里,人家不一定喜欢看,没留下的必要。
宁盛说好,迈着大长腿走去了书房。
沈甜很快紧跟其后进书房,告诉宁盛:“看到地上这两个厚纸箱了吗,把书整整齐齐放纸箱里就行。”
宁盛说行。
在宁盛从沈甜身旁取纸箱的时候,他才忽然注意到沈甜白皙的脖子里有处红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