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回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第3/5 页)

五代前期 郦波 17 字 2024-02-18 06:52:28

是不见,小玉这时候已是形容枯槁,病入膏肓了。终于有一天,有一个侠士黄衫客绑架了李益来见小玉,霍小玉在重病卧床的情况下,“忽闻生来,欻然自起,更衣而出,恍若有神”,也就是重新焕发美丽动人的光彩。

读到这儿的时候,我经常会想起黑格尔在《美学》里说过的一句名言,他说:“爱情在女子身上特别显得最美。”正是这种刻骨铭心的真爱与至情成为贯穿霍小玉爱情始终的核心因素,才让她既有冷静的分析,又有理想的愿望,既能在失望时锲而不舍,又能在悲愤中毅然决然。

她在回光返照之中对李益说:“我为女子,薄命如斯;君是丈夫,负心若此。韶颜稚齿,饮恨而终。慈母在堂,不能供养。绮罗弦管,从此永休。徵痛黄泉,皆君所致。李君李君,今当永诀,我死之后,必为厉鬼,使君妻妾,终日不安。”说完后“乃引左手握生臂,掷杯于地,长恸号哭数声而绝。”后来,李益再娶卢氏和营十一娘,果然整日疑神疑鬼,心神不定,弄得婚姻生活很悲惨,丝毫没有幸福可言。

后来,明代的汤显祖在把这个传奇改编为戏剧《紫钗记》的时候删去了这个结尾,并没有让霍小玉报复李益,有许多学者认为“这足以见出汤显祖这位戏剧大师的超凡眼光”。我个人又觉得有些不以为然了。

《紫钗记》把《霍小玉》传奇的情节改动得很大,是说奸臣卢太尉要逼招李益为婿,李霍二人忠贞不渝、坚决反抗,最后在皇帝赐婚的情况下,获得完美结局。这样的情节当然不需要霍小玉的报复了。但这样的情节让霍小玉的形象魅力大大地打了折扣。

我唯一认可汤显祖的改动是他像在写《牡丹亭》时一样,赋于小玉的不是一种普通女子的痴情形象,而是像杜丽娘一样的“至情”形象,杜丽娘可以为爱穿透生死,霍小玉为什么就不可以为爱而阴魂不散呢?当然,这样好象看起来不美,中国人总是喜欢在女人身上获得依附、依从或者说是从属性的审美乐趣,所以一个好女人的标准是贤妻良母,但不要忘了,女人首先是个人,其次才是女人啊!她们身上那种独立的情感世界,凭什么要依附于男性,从属于男性,甚至是痴迷于男性,才能显得美呢?这不符合美学“独立审美”的原则嘛。所以,我以为霍小玉的报复未必就是败笔,这正是这个“至情”而非“痴情”的女子留给这个滚滚红尘的最后的回音。

所谓“余音袅袅,不绝如缕”,一个简单的痴情的霍小玉的形象,是不会留给我们这么深刻的震撼力的。

所以,霍小玉在这个故事里的个性特色,应该是“至情”,而非“痴情”。

再来说李益。说实话,我觉得喜欢唐诗的人很难不喜欢李益。那首“回乐峰前沙似雪,受降城外月如霜。不知何人吹芦管,一夜征人尽望乡”绝对是边塞诗中的深情之作。这样一个诗人怎么会是一个负心汉呢?但没办法,霍小玉临死前说“我为女子,薄命如斯;君是丈夫,负心若此”,一下子就为李益定了性了,这让李益在后来的一千多年里都没能翻身。那么,我们来看看,李益到底是不是负心呢?这里有几个疑问:

第一,他对霍小玉到底是真情还是假意?

李益对霍小玉是不是逢场作戏?如果说在小玉第一次提出对将来的恐惧时,李益的海誓山盟还只是一个普通男人的普通表现的话,那么小玉第二次提出八年之约的时候,李益的表现又是什么样的呢?如果李益想如一般士人那样“始乱终弃”的话,这时候完全可以顺水推舟,这样既可遂小玉之愿,又不误自己前程,岂不两全其美?况且小玉是言发肺腑,又不是假意试探。然而,李益的表现却是:“生且愧且感,不觉涕流。”然后他对小玉说“皎日之誓,死生以之,与卿偕老,犹恐未惬素志,岂敢辄有二三。固请不疑,但端居相待。至八月,必当却到华州,寻使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