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并非一直如此。在这所声名显赫的大学里,有一位著名的英国教授曾轻蔑地称一类人为“没文化的乌合之众”。米拉、瓦尔和我就属于这一类人。当然,还有一些大龄男人也是,他们大多是天主教耶稣会牧师。我不知道哈佛大学为什么会录取我们,这可不是它的一贯作风。也许是因为战争吧——我们没法应征入伍。可是,在那些迷茫的面孔中,只有我们几个备感孤独。有几个人看上去很年轻,看面相还不到二十岁:凯拉二十四岁了,伊索二十六岁了,克拉丽莎也二十三岁了。可是,米拉和我都三十八岁了,瓦尔三十九岁了。真是没法比。教我们的教授中,很多都比我们年轻,研究生院的院长也才三十五岁。如此,是有些奇怪。我们都很孤独,而且对自己的洞察力充满了自信,我们不习惯别人把我们当成傻瓜,也不习惯别人在我们面前耍威风。我们不喜欢院长把我们当成难以管束的学生,却不知道该怎么办。有制度的限制,你似乎没法要求平等,你明白的。于是你只能放弃了。至少,我就是这样的。你就少和他们说话,自己学习,取得学分,与他们少来往就是了。当你完成学业,想让老师给你写推荐信时,他们会在信中夸你是个多么了不起的母亲,或是人到中年依然如此有恒心。
总之,我们花了很长时间才找到彼此。刚开始,米拉走在剑桥的街道上时,感觉自己像个外国人或者罪人。她留着一头染色的卷发,穿着针织三件套和丝袜,系着腰带,穿着高跟鞋,拿着相配的手包,感觉自己就像布朗克斯来的“恐龙”。她与他们一一擦肩而过,大多是年轻的面孔,男的蓄须,女的留长发,他们穿着破旧的牛仔装或内战时的制服,或者披着披肩,穿着长长的祖母裙或纱丽,各种奇装异服都有人穿。没有人看她一眼,所有人都目不斜视。就算他们恰好看到了她,也是瞥一眼便移开目光。她真觉得要疯了。
她被迫重新认识自己。可是,她在新泽西的大学学到的东西并不能帮到她。学校位于郊区正中,那里的人见多了郊区的主妇们,他们习惯了郊区生活,自己也成了郊区居民。在那里,她能感到自己是人类的一员。男人们经过她身旁时,眼睛会亮一下,这让她觉得自己风韵犹存,于是便安心了。有时候,她从别人身旁经过,或是已经走远时,还会有人扭过头来看她。
搬去剑桥后,米拉才开始意识到,她是多么依赖那些欣赏的眼神、那些回头的目光,如此,她才能感觉到自己的重要性。那是在一九六八年,当时的剑桥是那么年轻,一切情况与她想象中完全相反。刚去那儿的头几天,她跑出去买贴搁板的纸和图钉,想装饰一下房间,回来以后,她会疯狂地照镜子,梳头发,抹上各种化妆品,不停地试衣服。她跑出去买了短褶裙和白袜子,把珍珠项链从积灰的盒子里拿出来。可是没用。和诺姆离婚后,她第一次感到孑然一身,第一次感到彻底无脸见人。在新泽西时,她还有朋友,那些友好的夫妇经常邀请她去家里吃晚餐,当然,也会邀请他们所认识的单身男士。很多人都知道她:一个住着漂亮的大房子、带着两个儿子的离婚女人,如今又回去上学了。
但在剑桥,到处都是年轻人,他们就像箭一样奔向自己的目标。他们总是很愤怒,他们不理解旧世界为何如此腐败,而且会继续腐败下去;他们不明白,它为什么不生病死去,或者,更宁愿它发现自己有病,于是自杀而亡。他们目中无人地走向自己的目标,偶尔在马萨街[3]上与别人撞个满怀,甚至都不记得说一句“借过一下”。不管怎样,他们是什么都不缺的年轻人。他们什么都懂,就是不懂分寸。
可米拉不这么想。她只是以自己的眼光观察事物。她觉得他们在排斥她,排斥她这个人。夜深人静时,她坐下来喝白兰地,突然意识到,这一生,她认识自我从来都是靠别人,比如屠夫看见她时的微笑和恭维,或是给地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