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屈服了。原来如此,她所学到的那些奇怪的规矩原来是这个意思。所有的事物也都恢复了本来面貌,一切存在即合理。而所有的一切对她来说也都如此难以接受。其他女孩也去酒吧,其他女孩也跳舞,唯一的区别是,她是一个人去的。因为她未标明是属于某个男人的财产,所以就成了任何男人都可以进攻——甚至一齐进攻的荡妇。女人不该去公开场合纵情跳舞,更不该不去考虑那里的男人们会怎么看她,甚至对她做什么。这简直太不公平了,她无法接受。
她是一个女人,单这点就足以剥夺她的自由,无论历史书如何声称妇女投票权已经结束了这种不平等,或者只有在古老的旧中国妇女才会裹脚。她生来就不自由,她不能在夜晚独自外出。她不能在孤独烦闷的时候去当地的酒馆借酒消愁。有两次,她白天坐火车去逛纽约的博物馆,一路上不断有人搭讪。她甚至要有人陪着才能出门。如果这个陪同者弃她而去,她就会很无助。她没办法保护自己,只能靠一个男人来保护她。遇到那些情况,就连虚弱又跛脚的比夫都比她应付得更好。假如那些小伙子把她弄到了手,那么世上的一切愤怒、骄傲和抗争都无济于事。
而她,永远不可能自由,永远不可能。情况会一直如此。她想到了母亲的朋友们,突然能理解她们了。不管去哪里、做什么,她都得考虑男人们的想法,他们怎么看她,他们会做什么。几个月前的一天,她去看牙医,在电梯里,她无意中听到一个染着红头发、有些驼背的上了年纪的丑女人在和另外一个五十来岁的胖女人谈论强奸。两人咂着舌头说着锁门锁窗之类的话,还不时地瞄她一眼,好像她也包括在谈话之中,好像她也是她们中的一员。她不屑地别开了脸。谁想强奸她们啊?她们倒是巴不得呢。可是没过几天,她在报纸看到一条新闻,一个八十岁的老妪在自己的公寓里被奸杀。
她在想,如果比夫当时不在,会发生什么。想着想着,脑子里一片昏暗,恐惧、血腥与受辱的画面一并涌上来。她珍视的并不是贞洁,而是对自己的权利,对她自己的思想和身体的权利。可怕,太可怕了,难怪她亲爱的兰尼会骂她贱人,说她活该。他当然会把她从那一类值得尊重的女人中排除。事情不就是这样吗?不论她将头抬得多高,无论她如何离群索居,也不会改变事情的本来面貌。还说什么不公平,太可笑了,反抗是没有用的。她也曾有几次和别人谈起女人和自由,随即明白,这样的抗议只会让男人们更加随便地对待她。
于是米拉退却了。她被打败了。她用尽全部的骄傲,不让这种失败表现出来。她一个人走在校园里,高昂着头,冷若冰霜。她独自坐在咖啡馆里,或是和比夫一起,或是和班里的某位女同学一起。她对从身旁经过的男生看都不看一眼,即便他们和她打招呼,她也不会对他们笑。因为她不确定那晚都有谁在那里,太多人了,太多熟悉的面孔,空气中弥漫着烟雾,令人眩晕。如果她碰巧看到兰尼在不远处,便会刻意避开。
学年末的时候,她遇到了诺姆。他是她父母朋友的儿子,两人是在家庭野餐时相识的。他温和而聪明,对她以礼相待,也不逼她发生性关系。于是,她想独自生活的梦想消散了。她独自一人,不管过着什么样的生活,总免不了这样的危险——遇上一群野蛮人。她伤心地想着,自己对那些一贯被叫作野蛮人的人并不友好,但他们可能永远不会有野蛮行为,反而只有文明人才做得出那样的事。她一味地痛苦着。她的人生迷失了。她将会像其他女人一样,只拥有“不完整的人生”。她别无选择,只能保护自己免受野蛮世界的伤害,那是一个她不理解的世界,是对于她的性别而言难以独善其身的世界。要么结婚,要么进修道院。她带着进修道院般的决然选择了婚姻。她在婚礼上哭了。她知道,这就意味着放弃了世界,那个一年前还被兴奋与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