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年春天,塞尔马到蒙哥马利有人游行;几个长相奇怪的家伙的新歌流行起来,他们给自己取名叫披头士乐队。在米拉那一代人看来,这次游行是值得称颂的。它象征着一代人无法实现的愿望。披头士乐队的音乐似乎有点儿吵吵闹闹的。但两者都没有产生更大的反响。五十年代成长起来的这一代人都很安于现状。
米拉去大学报了名,准备秋季入学,学校还承认她之前的两年学历。割腕的这一插曲令她冷静下来。她已经努力去死,可却没能办到,所以,她决定努力活下去。她经常在花园里劳作,也没怎么管孩子们。他们回来又出去,只让她做饭和洗衣服,也不是很挑剔。有时候,她看着他们,心里会想,自己对他们的爱是何时、又是如何被磨灭了的呢?她还记得她抱他们坐在腿上,对他们说话,听他们说话。可是,她越往后想,记忆就越发模糊了。他们如今一个十二岁、一个十三岁了,她还记得最后一次爱抚他们是在旧房子里,至少是在五年前。那天,克拉克被一帮孩子欺负了,他哭着跑回家,身上还带着伤。他哭哭啼啼地跑过来,她把他抱坐在大腿上,搂着他;过了一会儿,他不哭了,靠在她的肩头,眼睛红肿,抽噎着,把拇指塞进嘴里——如今他晚上还会这样。突然,诺姆回来了,他大发脾气。
“米拉,你要把那孩子教成娘娘腔吗,还让他坐在你大腿上?天哪,你还让他吸手指!你到底怎么回事?”
米拉抗议着,诺姆咆哮着。克拉克急忙爬下来,哭得更厉害了。然后,他被送回了房间。诺姆摇摇头,为自己倒了杯酒,嘴里还不停地嘀咕着女人多么愚蠢和母亲无意识的占有欲。“我不是怪你,米拉,我知道你没有多想。但我告诉你,你得仔细想想。你不能那样惯着儿子。”
是不是从那时候起,当他们触碰她,她想要伸手触摸他们、拥抱他们时,她就会克制自己?她也不记得了。那又是另一个世界的事情了,一个对诺姆唯命是从的世界。如今,一切都不同了。她可以随心所欲。她只在有必要的时候才打扫房间。她可以穿着旧衣服在家里走来走去。每餐饭都很简单、轻松,而且符合孩子们的口味。时间久了,孩子们都平静下来,他们在家待的时间也更久了,有时候他们甚至会坐在米拉身边,和她说说话。可是诺米长得太像诺姆了,克拉克的肤色和眼睛也很像诺姆,她看着他们的时候,心里会有些不舒服。他们都是诺姆和她的骨肉。她还记得莉莉是如何推开卡洛斯的手,她极力摆脱他,好像他已是一个大人,正准备袭击她似的。他们聊天时,她发现自己不停地纠正他们的语法错误,提醒他们做作业、帮着干活儿,提醒他们身上脏了该洗澡了。如果他们没有打扫房间,她就会数落他们。这招奏效了。他们不再在家里久待,也不和她坐在一起了。但她并不在乎。
唯一和她有深厚感情的人是玛莎。那年夏天,玛莎过得很糟糕。钱的问题越来越严重,玛莎害怕失去自己的房子。“这倒是没什么关系,只是公寓比这房子还要贵。我们去哪儿住呢?我并不怪乔治,不过他在这件事上太浑蛋了。我看,这就是他发泄愤怒的方式。他自己也有公寓,每周还要去看两次心理医生,那可不便宜。我得找份工作。可是,要解决房子的问题,要照顾孩子们,还要去学校,我都不知道哪来的时间。还有大卫,我开始对他失望了。到现在都快九个月了,他还和伊莱恩住在一起。他倒是不时会给我钱,所以我才能撑到现在,可那倒成了他和他老婆住在一起的借口。波士顿的工作没戏了。我觉得他总有找不完的借口。他可真是活在理想世界里啊,两个女人、两个家庭都以他为中心。他妈的,他可真是妻妾成群!”
但她又害怕因为这件事和他吵架。
米拉怀着极度紧张的心情回到了学校。她只上两门课,过了这么多年,她不知道自己还能不能再捡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