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的魔刀啊。看到叶谦惊愕中带着些许欣喜的表情,林柔柔不由微微的愣了一下,有些弄不明白叶谦为什么听到“火陨”这个名字的时候会那么兴奋。女人不懂男人对冷兵器的喜爱,就如同男人不明白女人对衣服化妆品的执着一样。
火陨,据说是十七世纪欧洲的一个农民用天上掉落的陨石打造的。很奇怪的是这把刀的不管在多么低温的环境下都能保持20c的恒温,而且用这把刀割开的伤口会流血不止。那农民的妻子和孩子就先后被这把刀割伤后流血不止而死,后来农民将它送给了一个路过的僧侣,而那僧侣也在旅行中虚脱而死,所以传说这是一把能吸血的刀!
刀的造型很是怪异,有点像是欧洲最早的那种火枪的造型,刀身上有着很古怪的花纹,刀柄如同彩虹一般,散发着七彩的光芒,尾后是两个双钩造型。说是刀,还不如说是匕首更确切一些。
自从那位僧侣死后,火陨也就不知所踪,却没有想到竟然流传到了华夏。那时候应该正是华夏清王朝最繁华的时候,康熙大帝在位之时,想必是那时候和欧洲的贸易往来密切,因此才流传到了华夏吧。
叶谦对匕首的喜爱,可是非常强烈的,他在狼牙的总部里就有一个被命名为“藏剑阁”的房间,里面收藏的都是匕首,各式各样。不过要说到最喜爱的,叶谦还是比较喜欢身上的这把血浪,刀身犹如波浪在流动,杀人不见血、吹毛可断发。也正是因为叶谦对匕首的喜爱,当初吴焕锋才会在大英博物馆里看见血浪之后,便一心的想要夺过来给叶谦的原因。
火陨竟然出现在华夏,叶谦的心里禁不住的开始躁动起来,身上的血浪似乎也感应到叶谦的兴奋,微微的颤抖着。说实话,叶谦收藏的那些匕首中,除了血浪之外,还真的就再没有其他什么可以放的上台面的了,如今火陨出现,叶谦自然不想放过。
“想不到冯总竟然也喜欢这种杀人的匕首啊。”叶谦呵呵的笑了一下,压抑住自己心头的兴奋,说道。
“我可没兴趣收集什么兵器之类,只是那火陨乃是传说中的东西,又是欧洲十七世纪的锻造技术所造,那可就是一个古董了。对于古董,我都有兴趣。”冯国富说道。接着看了林柔柔一眼,微微的笑着,问道:“林小姐对古董喜欢吗?”
“喜欢是喜欢,不过不是太主张别人收藏起古董,然后抬高它的价格。我觉得古董应该放在国家的博物馆里,供人欣赏,那样才能发挥出古董真正的价值。”林柔柔说道。
“林小姐那是清雅之人,不是我这种俗人可比的啊。”冯国富呵呵的笑着说道。心里却是暗暗的想道:“尼玛,傻13啊,古董如果不用来赚钱,那就太浪费了啊。”顿了顿,冯国富接着说道:“鄙人倒是收藏了一些古董,不过不是为了用它们来赚钱,只是觉得若是落在了那些不懂的欣赏的人手里,未免有些暴殄天物了。看来林小姐倒是一个知音人啊,如果林小姐有时间的话,改天可以去我家欣赏一下那些古董。”
“尼玛啊,这猥琐的男人!”叶谦暗暗的骂了一句,接着说道:“这个冯总大可放心了,有时间,我一定和柔柔去冯总那边的。”顿了顿,叶谦岔开话题说道道:“冯总,这把匕首估计肯定会有很多人争的吧?不怕不容易拍到手啊。”
“当然不容易,据我所知,就连欧洲的那些巨富也都纷纷的赶来了,就是为了这次的古董拍卖会,为了那把火陨。不过,强龙压不过地头蛇,他们过的江来,是龙也要给我盘着,是虎也要给我卧着。这把火陨,我势在必得。”冯国富说道。
“是啊,强龙不压地头蛇!”叶谦附和着说道。心里想的却是,你冯国富虽然也是一条过江龙,可是到了这sh市,那也就是我的天下了。你是龙也给我盘着,是虎也给我窝卧着。火陨,叶谦是势在必得啊。
“拍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