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8章 以你最喜欢的颜色,加与我身(第1/2 页)

不久前,盒饭里,叶烟雨不喜欢吃的肉片,被陆宇晨夹走了。

然后,姑娘拍个现行,拍就拍吧,人家还顺手发了朋友圈,并且配上一句话,“偷吃我肉的那个家伙!”

好嘛,下面的评论,完全没法看了。

“破案了,是陆男神的手!”

“陆男神,请把吃肉的权利还给叶大校花。”

很快,有曲妍妍跳出来歪楼。

“渣男,把肉还给烟雨!刀在手,杀陆狗,誓死扞卫烟雨吃肉的权利。”

“加一!”

“加二!”

“加!”

“刀在手,杀陆狗,誓死扞卫烟雨吃肉的权利!”

陆宇晨看的目瞪口呆,“保留截图,从明天开始,让我姐挨个给他们发律师函,我要誓死扞卫我的清白,不能就这么身败名裂啊?”

叶烟雨眨着水汪汪的大眼睛,很无辜,嘴角还有压不住的笑。

“初晨的姐的工作量会不会有点大?都已经加到了啊,告的过来吗?”

陆宇晨捂下额头,“宝,咱不待这样的,你要不给我解释一下?”

“不解释!你明明就是偷了。”

“是你不吃......”

“我没说过,嗯,就是没说过。身败名裂了也好,这样,就没人再惦记你了,省的有不怕死的小姑娘,还说什么锄头挥的好......”

陆宇晨血快涌到嗓子眼,“一缕烟雨,冠绝沂大啊,到底哪个想不开的,敢在你面前挥锄头挖墙角?”

“有过,但是,我就不说那是谁。”

陆宇晨瞬间蔫了,果然,哪怕是叶大校花,也不能免俗,都哪辈子的陈年老醋了,你还能记起来?

“为你我用了半年的积蓄,飘洋过海的来看你......”

坐在椅子上的叶烟雨,调皮的晃着脚,在那哼着歌。

“不对,改改词,为你我用了半年的早餐,哈,就得改成这样。”

陆宇晨满头冷汗,这事说好不提的啊,问题是,现在和叶烟雨讲道理,估计没用,一般情况下,女朋友就不是那个能讲通道理的人。

“烟雨,快到你们了,该去换衣服了。”

“好嘞,这就过去。”

救了大命,姑娘匆匆赶到后台换衣间那边,陆宇晨立刻过去守着,嗯,像一个忠诚的骑士。

孙特离着还有八丈远,想走过来说句话,陆宇晨大吼一声,“站那,再敢踏前一步,兄弟没得做。”

吓的孙特一激灵,“晨子,你有没有去看过医生,难道说,医生就没告诉你,药别停?突然的,你又发什么疯,你......”

孙特后面的话没说出来,楞在那里。

眼睛里全是惊艳,很快,觉得这么看兄弟的女朋友不合适,赶紧别过眼去。

叶烟雨,已经换好衣服,声音甜糯的问了一句,“陆宇晨,好看吗?”

转身的刹那,陆宇晨张张嘴,却好似瞬间失神,失声,不知道该说什么。

姑娘穿着过膝白色长裙,可以说是简单到极致,没有任何装饰性的搭配,唯有头上,戴着白色的发卡,在长款白色发卡的两边,有两朵白色的蝴蝶花。

一般姑娘这么穿,绝对得栽,别看简单,但是,肯定压不住那一袭雪白。

偏偏,叶烟雨就像刚刚洗过牛奶浴,又涂抹一层羊脂,整个人不仅发着光,比雪白的衣服,更加耀眼几分,完全将衣服的魅与俏,推到天花板的程度。

这一刻,陆宇晨突然想起来,当初叶烟雨问自己最喜欢什么颜色,就是为了今天吗?

我以你最喜欢的颜色,加与我身,藏与我心!

“嗯?怎么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