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内外(第1/2 页)

问答录 李洱 25 字 2024-02-18 08:05:33

我喜欢写小说,很重要的一个理由,就是小说是对经验的探究,是对自我的发现。当一个有趣的人物突然走进你的小说,当一句有趣的话突然从这个人物的口中说出,当这个人物和这个人物的语言对我们进退维谷的文化处境具有某种启示意义的时候,你会有一种被击中的感觉。为什么会被击中?因为你突然意识到你写的其实不是别人,而是你自己,你与小说中的人物同此凉热。同此凉热的还有小说中的那只猫:它一猫腰上房了,你呢,伸个懒腰敲一下键盘。1997年冬天,我在写作《午后的诗学》的时候,那个倒霉的主人公费边先生突然冒出了一句话。他说,我们都生活在自身以外。写下这句话的时候,我周身寒冷:供暖正常的暖气片,外加刚刚注入过氟利昂的取暖空调,都无法让我从那寒冷中解脱出来。我再次意识到了人与经验的分离,人不再是经验的主体。如果说婴儿的内脏就是他的法则,就是他的欲望和诉求,那么,当代人其实是生活在别人的话语之中,生活在大众传媒之中。这是一种关于经验的经验,用一句绕口的话来说,这是一种间接的直接经验,或者直接的间接经验,有如模特儿脖子上的假发套,有如木乃伊的指甲上新涂的蔻丹。呜呼哀哉,人的形象由此得以改变:我们无法从内脏的蠕动看到生命的歌哭。很多人都在怀念十九世纪,认为那是小说的黄金时代。我知道更多的人愿意用十九世纪的小说来衡量这个时代的小说。2002年的春天,在一次研讨会上,一位批评家对拙著《花腔》说了很多“赞美”之语,然后,他话锋一转,说,跟十九世纪的小说相比,这部小说还有很多不足,比如一、二、三。很多人当场掩鼻窃笑。是啊,这人脑子进水了,都可以养鱼了,水势浩大,都可以载舟了。我由此想到了二十世纪最狂妄又最自卑、最有趣又最无趣的一句话,它来自那个后来将自己的脑袋一枪端掉的海明威。海明威说,他还没有摸着门道呢,就超过了莫泊桑,稍微下了点工夫就超过了司汤达,如果他能把吃奶的力气都使出来,再发上那么一点酒疯,他或许敢跟托尔斯泰伯爵掰腕子。我认为,海明威说这话的时候,已经开始发酒疯了。看来,发酒疯的不仅有批评家,还有海明威这样的大师。但这些疯话,也透露出一个隐蔽的渴望:人们希望在叙事作品中看到这样一个人物,他若在水中便是泅渡于苦海,若在陆地便是攀缘于绝壁,它从地面升到云端,然后俯瞰人间的悲欢。他咳嗽一声都是雷震,他撒一泡尿都是甘霖。他是一个英雄,有如“小神”。

对英雄或者“小神”的塑造,是十九世纪以前叙事作品的重要目的,“史诗性”被认为是叙事作品的最高品格。这样的作品中充满着赞美和颂祷,向内是在内心修炼,如向外是向异域跋涉。作者用全知全能的方式来讲述故事,通过对故事中一个人物的塑造来表明他对世界的雄心,表明他的凌云壮志:他的经验便是评判世界的维度,他的好恶便是评判世界的标准。这样的叙事作品,令人想起伪经,伪神话,或者小神话,也令人想起世界航海运动之前的地理学家和政治家对自身所处的位置的判断:只有自己处于世界的中心,四周皆是尚未开化的蛮夷,连同天上宫阙里的神仙也有待他的感化。作者通过人物和对话来行动,并给自己的行动赋予了非凡的意义,他为此而赞美和颂祷。但我们现在知道了,那赞美和颂祷与其说是无私地奉献给了别人,不如说是非常自私地奉献给了作者自己。从塑造“英雄”到写“小人物”,从书写“英雄传奇”到书写日常生活背景下的“小人物的悲哀”,是叙事作品的重大变革。这种转变究竟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是从福楼拜笔下的那个戴了绿帽子的包法利先生那里,还是从托尔斯泰笔下的那个有着肾走游毛病的伊凡·伊里奇那里,或者是从乔伊斯笔下的爱吃羊腰子的布卢姆那里?在作者与人物之间,横亘着漫天迷雾;在人物与世界之间,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