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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事儿?呵呵,当然是我们的人生。 我停止了胡思乱想,抬手把喝完的星巴克杯子丢进门口的垃圾桶,一抬头,正好撞见穿着笔挺窄身的黑色西装准备出门的顾源,他低下头,对上了我的目光,那一刻,我觉得像是一盆混着冰碴的冷水从我的头顶当头浇下。 是的,自从简溪离开之后,他对我就一直是这种眼神,混合着蔑视和冷漠。我每一次看见顾源,他都用这样的眼神来时刻提醒着我,让我知道自己曾经是多么恶劣的一个贱人。这是他无声而又冰冷的惩罚。他和顾里一样,非常懂得如何用最小的力气来最大程度地折磨人。 哪怕时间过去已经快要半年的样子,2009年夏天的那个早晨,就是简溪和我分手的那个早晨,依然固执地存活在他坚硬锐利的瞳孔里,依然鲜活得就像是存放在恒温零度的实验冰柜里的原始胚胎一样,只要轻轻的一个刺激,就能迅速繁衍分裂,长成一个让我无法回避、只能直视的血淋淋的怪物。 我其实特别能理解顾源对我的仇恨,说实话,如果今天换把椅子坐,顾源因为一个女人而抛弃了顾里,我想我应该表现得比现在的顾源更加可圈可点,这来自女人体内戏剧化的天赋。我想我绝对不会仅仅只用冷静的目光羞辱对方,我们这群疯子能干出来的事儿可多了,无论是否丧尽天良,我们只求沆瀣一气。 顾里说得对,男女从根本上就是敌对的。上帝没有把我们彼此放在食物链的上下端已经算手下留情了。 就像之前简溪说的,如果顾里杀了人,那一定是我帮她的枪装的子弹;顾里也说了,如果顾源强奸了唐宛如,那一定是简溪帮忙脱的裤子──要么就是唐宛如自己脱的。 在这件事情上,我觉得最艰难的人是顾里,她站在我和顾源中间,里外不是人。特别是当客厅里只有我们三个人的时候,那个场面别提多尴尬了,无论是一个小时,还是一整个晚上,顾源都可以不和我说一句话,甚至是他和顾里的对话中途,如果顾里和我搭了一句,他就可以再也不接一句话。我理解顾源,我甚至一点儿都不怪他。我更理解顾里,我感谢她。 我唯独理解不了的,是我自己。 为了弥补我给顾里造成的困扰──并且我还寄人篱下──我用我一整个月的薪水给顾里买了双guess的高跟鞋(老娘当然买不起chanel或者dior,我只是给顾里造成了困扰,我并没有杀她侄女或者弄脏她的prada驼绒大衣),当我把礼物送给顾里的时候,她贼眉鼠眼地上下打量了我一圈,小心翼翼地接过盒子,动作精准而平稳,如同拆弹专家,她深吸了一口气,然后慈悲地问我:“说吧,你要求我啥事儿?”我嗷一嗓子就伸出爪子过去掐住了她的脖子。我满心酝酿起来的“友谊地久天长”就被这个“顾地魔”给毁了。 当我咆哮着说清楚我的本意之后,顾里特别内疚,她检讨了自己确实没有人性,并且发自肺腑地感谢了我,最后,她握着我的手说:“林萧,但作为你的好朋友,我必须说实话,我平时几乎不穿平底鞋,所以……” 我看了看盒子里那双6的高跟鞋,再对比一下顾里脚上那双14圆规一样的细高跟,我认输了。我扶着额头,企图作最后的挽救,说:“这个鞋子好歹有6,如果它都不算高跟鞋的话,那我们平时穿的球鞋算什么?” 顾里特别羞涩地抚摸着我:“亲爱的,怎么说呢?我平时在《e》的时候,一直都觉得你经常穿着袜子就来上班了。” 我:“……” 顾里用她那张“梅仁杏”的脸看着我,手指把玩着我的两缕头发,绕来绕去,目光特别风尘,就像一个上海滩过气的鸡,她突然眼珠一转:“呀!我怎么没想起来?我可以送给cy呀!这样我就不会每次都因为她腿太短,感觉她是跪着在给我上菜而觉得内疚了!” 我:“……你赶紧走!” 当我们一群人都以音速小子的状态火速把自己从睡衣、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