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17(第1/3 页)

醒来的女性 玛丽莲·弗伦奇 47 字 2024-02-18 06:52:39

若你要问:“诺姆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是影子般的男人,还是有名无实的丈夫?”

说起来你可能不信,其实我也不太了解他。我认识他,甚至对他非常熟悉,但是,我依然不了解他。我可以告诉你他长什么样子。他个子高高的,约有一米八,金发碧眼。早年他还留着平头。随着年龄的增长,他的脸上有了红晕,也有一点儿发福,但不是太胖。为了瘦身,他一直在打高尔夫球和壁球。他穿高领毛衣和白色羊皮鞋的样子非常英俊。他还能紧跟七十年代的潮流。他把头发留长了一点儿,打理成左边略长的偏分。他留了鬓角,开始穿彩色的衬衫,打宽领带。他的面容仍然很俊朗。他的性格也很招人喜欢,会讲一些不下流的笑话。他喜欢看足球赛,偶尔还会去西点军校看一场。他了解他所在行业的最新消息,但报纸只看前面几页。回家后,他喜欢看电视,喜欢看西部片和侦探剧。他并没有什么极端的恶习。从许多方面看,他都是五十岁男人最理想的样子。

你以为他是我编造出来的。你心想,啊哈!这肯定是一个虚构故事里的一个符号化的人物。呜呼哀哉,我倒希望他是,这样他体现的就是我的失败,而非生活本身的失败了。我倒是更愿意相信,诺姆之所以是这样一个“纸片人”,是因为我写得不够好,而不是因为他本身就是一个“纸片人”。

这些年来,我读过很多男性作家写的小说,在我看来,那些小说中的女性角色大多是用来填充边角的“纸片人”——除了亨利·詹姆斯[26]的小说。所以,问题或许就在于,我们——男人和女人——并不是非常了解对方。或许我们对对方的渴求,超过了对对方的了解。但我也并不觉得男人们比我更了解诺姆。而且,不只是诺姆,还有卡尔、保罗、比尔,甚至可怜的辛普亦是如此,尽管我对辛普的了解比对其他人稍微多一些。当你没有了身份,掉出了某个阶层,你的自我反而更清晰了。你明白我的意思吗?就好像做一名中产阶级白人男性就是一份全职工作;就好像在西点军校受训的陆军上校,即便没有穿那身漂亮的军装,也得笔直地站着,说话时嘴不能张得太大,也得会讲一些酒桌笑话,走路像机器一样。唯一的出路就是你因严重违纪而被赶出军队,最终在贫民区的救世军[27]施粥所和几个小毛孩聊天。那时,你才终于可以做自己。辛普脱离了这个队伍,在其他中产阶级白人男性看来,那是不可原谅的罪孽——就像变成同性恋者一样可耻。所以,我可以想象,他花着母亲的钱,来到经常光顾的酒吧,端着第二杯双份马丁尼,优雅地坐着,从容地讲着自己下午将要大赚一笔,正等着三点钟的电话(谁会在酒吧里讲这些?你可能会想)。他和其他声音空洞的人没什么两样。只是你知道他说的不是真的,你盯着他看,才发现,或许他自己都不知道那不是真的,他还没聪明到成为一个高明的骗子。他买了一种幻想,这就是他买到的全部,也是他现在所拥有的全部,他在里面转啊转,像孩子们生活在白日梦里一样。

不管怎样,其他人都还保留着他们的制服,所以人们对他们的了解也仅限于此。所有的士兵都是一个样子,就像乞丐和中国人都是一个样子一样。

然而,我还是要试着告诉你们我所知道的诺姆是什么样子。

他曾是一个快乐的宝宝。他的父亲是药剂师,母亲是个善于交际的家庭主妇。他还有一个弟弟,后来当了牙医。诺姆和他弟弟上学时都非常聪明,非常爱运动,非常善交际。他们圆滑世故,不偏不倚,正是这种过于礼貌的举止,让人很难和他们亲近。

他不怎么热衷于性生活。从小他母亲就认为,睡觉时手应该放在被子上面,如果他睡着时无意识地把手放进去,她甚至会把它们拉出来。她绝不允许她的孩子们早上睡懒觉,还经常警告米拉别让她的孩子们养成那种坏习